今天起施行!在广州乘公交将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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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制免费乘车的儿童数量

进一步明确禁止携带乘车的相关物品

放宽不得在车厢内进食要求……

今日起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修订的

《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

(以下简称《乘车守则》)

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乘车守则》

制定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市交通运输部门对此进行解读




《乘车守则》分为五章,共二十三条,主要修订内容具体有六项。其中,《乘车守则》优化整体架构,按总则、文明乘车、票务规定、乘车安全、责任及其他等将原《乘车守则》十九条内容拆分调整为五章二十三条,使全文条理清晰,逻辑结构更为严谨。


《乘车守则》修改免票儿童规定。根据“十四五”规划,我国未来有可能实施更具有包容性的生育政策,为充分保障儿童乘车权益,参照北京、杭州、武汉、南通等城市现行规定,删除关于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两名免票儿童的规定,不再限制免费乘车的儿童数量(1.3米及以下或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免费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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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禁食要求。《乘车守则》于2024年5月10日至6月8日在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收到部分市民乘客反映要求放宽征求意见稿第六条中“不得在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的相关规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综合考虑市民乘客意见建议,将原条款内容修改为“不得在车内饮酒及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


进一步明确禁止携带乘车的相关物品。近几年国内主要城市已发生多起电动自行车自燃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教训惨痛。


为保障市民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细化原条款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其他充电辅助交通工具”的要求,明确指出禁止携带电动交通(代步)工具及其电池,列明电动交通(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的各类代步车,并详细说明可携带乘车的电动轮椅的相关标准。


同时,增加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及危害他人健康的物品乘车,并增设禁止携带物品的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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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票务规定方面,《乘车守则》予以进一步完善。随着科技的进步,目前乘坐广州市公交车可使用现金投币、刷电子乘车卡(羊城通、岭南通等)、手机移动支付等多种方式支付车费,为符合时代的发展,适应新形势,修改完善移动支付等相关票务规定,并参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将原条款“不得使用他人优惠证件乘车”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为“按照规定可免费或优惠乘车的乘客,应主动出示有效乘车证件或刷优待乘车卡。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


此外,优化相关表述。参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一是将原文“驾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及BRT站台管理人员”统称为运营企业从业人员,并明确其所含人员范围;二是将首次出现后的“公共汽车、电车”简称为公共汽电车,符合规范性文件语言文字规范、表述简洁准确的要求。


据介绍,《乘车守则》是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于2009年首次颁布施行,2014年第一次修订,2019年第二次修订,将于2024年12月24日到期。


该《乘车守则》结合广州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实际,对涉及公众利益、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方面的乘客行为进行规范,对推进文明、和谐车厢环境的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