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工厂发通知,不服从晚8点后加班的员工罚款50元?当地回应

网友反映广东肇庆一工厂发《通知》对不服从(晚)8时后加班的员工罚款50元,引关注。

网友发布的《关于员工不加班处罚的通知》显示,为严肃公司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公司生产正常开展,从2024年12月22日起,经公司研究决定,作出以下规定:凡不服从车间主管生产安排(晚)8点后加班的,给予罚款 50元/次的处罚。请各部门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秩序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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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落款为“鑫固特汽车零部件(肇庆市)有限公司”,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

记者尝试联系该网友,无回应。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12日,法定代表人廖某,注册资本100万元。

12月23日,为求证此信息的真实性,根据肇庆市人社局发布的该公司的招聘信息,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次联系负责人事的侯某,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同日,记者将此事反馈至当地人力资源所,工作人员表示,强制加班违反劳动法,员工可带相关材料来投诉,若属实劳动监察部门将立案查处。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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