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阜宁常态化开展澄清查诬工作

“感谢组织帮我澄清!瞬间觉得整个人一下轻松多了。”近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纪委监委核查组来到相关县直部门,对反映陆某的问题进行了澄清,陆某激动地握着核查人员的手这样说道。

前段时间,吴某因犯罪问题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心存不满,遂在网络举报平台上恶意反映陆某相关问题。经县纪委监委核实,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最终吴某因涉嫌诬告受到核查组及公安机关训诫,县纪委监委向陆某当面澄清正名。

今年以来,阜宁县纪委监委坚持澄清正名与惩治诬告陷害并重,建立常态化澄清查诬机制,还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以清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查办谁澄清”原则,结合失实检举控告问题类型性质、对被检举控告人造成的影响程度及澄清对象本人意愿,灵活运用书面、当面、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澄清,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为营造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的浓厚氛围,该县纪委监委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严格对照《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操作指引》,对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检举控告,做到应澄清尽澄清,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为14名干部澄清正名。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方式,重点宣传检举控告法规政策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等执法知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合理有序地进行检举控告,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诬告、错告情况的发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霍秦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