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容圈内有一种号称具有“抗老瘦脸”奇效的“肉毒素针”被炒得火热,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动起了歪心思,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货,并偷偷售卖来历不明的“肉毒素针”,借此牟取暴利,殊不知该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美容店老板违法使用肉毒素的案件,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23年7月,未取得医师职业资格的被告人吴某某,为顾客王某、王某某注射肉毒素产品共5针。被告人吴某某从上线购买肉毒素产品时,也未要求对方出示产品的来源证明,便擅自为他人注射肉毒素产品并收取费用。
经市监部门认定,该肉毒素产品为毒性药品、注射剂药品,且未查询到该药品在我国有合法上市的注册审批数据,被告人吴某某的行为涉嫌妨害药品管理,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案发后,被告人吴某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赔违法所得10000元,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将违法所得退还给了顾客,同时,被告人吴某某被瑞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非医师行医为由,处以责令立即停止职业活动、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吴某某需独自抚育一个五个月的婴儿。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被告人吴某某户籍所在地的贵州省从江县社区矫正部门进行社区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意见为建议适用社区矫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而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应当以妨害药品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被告人吴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药品安全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应通过合法、正规渠道采购药品,严禁采购并销售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如果对药品渠道来源不太确信,建议将药品的批准文号输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比对,以确保药品真实可靠。
爱美人士在享受医疗和美容的同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注意查看相关资格证书、确认产品安全信息,自觉抵制假冒和“三无产品”或未经证实的医药、美容药物及医疗设备,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