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4年,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精准重拳出击,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部分典型案例。
2024年7月15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菏泽市某某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鲁西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某小吃店涉嫌以猪肉冒充驴肉制作驴肉火烧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2024年4月23日,单县市场监管局对单县某生活超市经营掺假掺杂牛肉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1月17日,根据举报,单县市场监管局对单县某生活超市进行执法检查并抽样,经检验,样品中未检出牛源性成分,检出猪源性成分。当事人经营掺假掺杂牛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单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9月9日,定陶区市场监管局对于定陶区某驴肉店销售生产不合格酱驴肉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2024年9月27日,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管局对某熟食店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卤猪头肉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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