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又实惠、骑行不费力、小巧好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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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
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等优势
已逐步成为人们日常出行
优选的代步工具
但有的人为了续航提速、行车方便
在电动自行车上偷偷做些“小改动”
加装蓄电池、拆除限速装置、加装雨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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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非法改装的行为
看似得了便利,实际上却失了安全!
为纵深推进冬季行动
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湖州公安开展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
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加装行为
精准打击、持续曝光
加个电池换来超长续航?
拆除限速装置体验“赛车”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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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
提高电动自行车销量
会在销售车辆时偷偷提供改装服务
殊不知这种“小改装”
不仅安全隐患巨大
更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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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近日,德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某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车速较快,有非法改装嫌疑。
经询问,车主表示该电动自行车于今年在某车行购买,当时由店主将其车辆原配置的4个电池“升级”成了5个电池,以增加电动自行车的行车里程。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汪某实施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随后,民警根据车主提供的信息找到该销售车行,店主承认了其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交警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商家实施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在路口等绿灯的电动自行车有非法改装嫌疑。
经查,该车涉嫌将原48V锂电池改装为60V铅酸电池以及加装铁制货架。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实施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随后,民警根据驾驶人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售卖改装该电动自行车的商家,经调查取证,改装情况属实,民警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该车辆经营部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不少群众觉得电动自行车
加装雨棚
既挡风又遮雨,非常实用
殊不知这种方式看似实用
实际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
案例一
12月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辖区某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加装雨棚的情况。民警对驾驶人刘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案例二
12月2日,南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某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加装雨棚的情况。民警遂对驾驶人温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案例三
12月9日,安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某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加装雨棚的情况,民警遂对驾驶人黄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案例四
12月4日,织里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在辖区某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加装雨棚的情况,民警遂对驾驶人陈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电动自行车在生产时
不仅要经过整体、统一的设计
还要经过严格的整机测试
如果单独改动某一部件
将会破坏其整体性能
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那么电动自行车使用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加装、改装?
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改装有什么危害?
一起来学习!
1.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其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
2.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3.拆除或改动车速提示音装置。
4.加装动力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动力电池。
5.加装伞架、车篷。
6.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改装大功率电池,会造成原本的细电线要通过大电流,电路就会不稳定,极易出现短路,从而引发自燃。另外,电池容量发生变化,须重新配备充电器。市面上很多改装车充电器使用的是劣质电子元件,甚至是翻新电子元件,这些不合格的充电器有的散热风扇损坏失灵,有的没有过热、过载保护,充电时容易起火。
在非机动车上加装雨棚、遮阳伞,会遮挡视线,转弯时会导致从后视镜看不清楚车后情况。同时加装雨棚、遮阳伞改变了车辆原始结构,在行驶中遇到大风天气时,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发生交通事故。此外,加装后车身变宽,容易对过往行人造成剐蹭事故,且发生交通事故时,雨篷存在刺穿驾驶人的心脏或颈部的危险,危及生命安全。
改装提高车速,就要拆除限速装置,改装电机、控制器等部件。改装会使电动自行车重量增加、速度变快,可能导致车辆因负荷过大而出现刹车失灵、短路等现象。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速远高于自行车但又明显低于汽车,无论是与机动车还是与其他非机动车都存在较大速度差,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货架,会导致车身宽度增加,体积变大,如不慎勾住过往车辆、行人等,往往会人仰车翻,严重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
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人拒绝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装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车辆,在代为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装置后及时退还车辆。
恢复限速装置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予以收缴。
湖州公安将继续
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本文由“湖州七彩警薇”微信团队出品
核发:赵亚琪 审核:洪官升
责编:翁文杰 编辑:叶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