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01成都武侯区、青羊区和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共发现安全隐患27处。
02其中,武侯区存在室内消火栓保护不足、疏散指示灯具未穿金属管保护等问题;青羊区发现楼梯间疏散指示灯具电源关闭、防火门顺序器故障等问题。
03另一方面,崇州市中泽铭尚酒店存在室外楼梯2m范围内设置门窗洞口、消火栓箱内水带、水枪缺失等问题。
04为此,各地消防部门已要求相关单位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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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全市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记者跟随成都武侯区消防救援大队、青羊区消防救援大队、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起底式排查火灾隐患,共发现安全隐患27处,现进行曝光。
武侯区:
点位一:小苗家川菜馆(城南世家店)、四川省成都市黉门后街2号附4号
隐患一:该场所未见室内消火栓保护,疏散门采用卷帘门
专家解读:该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的一层,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但未见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是控制建筑内初期火灾的主要灭火、控火设备。此项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第8.3.1条。 除符合本规范第8.3.4条规定外,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²的厂房(仓库);2.体积大于5000m³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3.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4.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筑。
隐患二:该场所餐厅及厨房部分探测器缺失和掉落
隐患三:该场所餐厅及厨房喷头安装方式有误,厨房未选用动作温度为93℃高温喷头
点位二:金阳光商务酒店(成都华西医院店)、四川省成都市国学巷黉门公馆商业前街2栋6楼
隐患一:该场所通向一层两部封闭楼梯间内均开设其他洞口
专家解读:该场所两部封闭楼梯间内均开设其他洞口。 楼梯间是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如开设不必要的洞口将不能起到有效阻碍有毒烟气及热辐射扩散的作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第7.4.2 条: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3.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第6.4.2条: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隐患二:该场所疏散指示灯具未穿金属管保护
隐患三:该场所排烟口未标识,排烟管道软连接局部损坏脱落
点位三:教师公寓-1号楼负一层非机动车库、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15号1栋
隐患一:该场所非机动车库与汽车库之间防火门被拆除
专家解读:防火门是建筑防火分隔的措施之一,能隔烟阻火。该场所非机动车库与汽车库之间防火门被拆除,导致非机动车库与汽车库防火分隔设施缺失, 此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隐患二:该场所非机动车库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无法通行
隐患三:该场所非机动车坡道下方采用普通木板设置储物间
青羊区:
点位一: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厂房与原材料库房、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腾飞大道265号
隐患一:该场所一步楼梯间疏散指示灯具电源关闭
专家解读:该场所将一部封闭楼梯间疏散指示系统电源关闭,消防疏散指示系统是一种辅助人员安全疏散的建筑消防系统,其主要功能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提供正确的疏散指示信息。此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隐患二:该场所二层防火门顺序器故障,常闭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隐患三:该场所一部封闭楼梯间在一层设置休息室
点位二:成都瑞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西路66号
隐患一:该场所空压机房仅配置一具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
专家解读:该场所空压机房仅配置一具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考虑到在发生火灾时,若能同时使用两具灭火器共同灭火,则对迅速、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非常有利。同时,两具灭火器还可起到相互备用的作用,即使其中一具失效,另一具仍可正常使用。因此《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第6.1.1条的规定: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隐患二:该场所消防控制室堆放杂物
隐患三:该场所车间一层个别疏散指示灯具未采用灯光型
点位三:万和中心4栋负二层非机动车库、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15号1栋
隐患一:该场所非机动车道一处安全出口被封堵
专家解读:该非机动车库通向一处安全出口设置围栏,疏散门被封堵、上锁,人员无法从该安全出口进行疏散。此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隐患二:该场所局部充电插座未设置自动充满电断电装置
隐患三:该场所一处疏散通道设置休息室,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疏散指示灯具软管大于2m
崇州市:
点位一:中泽铭尚酒店、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鹤兴路338号
隐患一:该场所室外楼梯2m范围内设置门窗洞口
专家解读:该酒店3-5层为酒店客房,设置一部封闭楼梯间,一部室外楼梯,室外楼梯可作为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使用,但主要还是辅助用于人员的应急逃生和消防员直接从室外进入建筑物,到达着火层进行灭火救援。对于某些建筑,由于楼层使用面积紧张,也可采用室外疏散楼梯进行疏散。 在布置室外楼梯平台时,要避免建筑外墙在疏散楼梯的平台、梯段的附近开设外窗。因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4.5条: 室外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
隐患二:该场所5层消防电梯前室处消火栓箱内水带、水枪缺失,消火栓未张贴使用方法
隐患三:该场所3层消防电梯前室防火门被拆除改为普通门,安全出口标志灯具故障
点位二:清雅茶府、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羊安街125号
隐患一:该场所未安装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灯具
专家解读:此项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5条规定: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隐患二:该场所首层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
隐患三:该场所二层一处疏散门采用推拉门,疏散门上方未安装安全出口标志灯具
点位三:利迪亚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厂房、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崇阳大道811号3号厂房
隐患一:该场所消火栓箱未张贴使用方法
专家解读:该场所消火栓箱未张贴使用方法,室内消火栓不仅给消防队员使用,也给建筑物内的人员使用。此项违反《消火栓箱 》 GB/T14561-2019第8.3条:消火栓箱的明显部位应采用耐久性文字或图形标注其操作说明。
隐患二:该场所原料库房第二安全出口堆放物品,疏散门上方未安装安全出口标志灯具
隐患三:该场所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徐松明 图片 徐松明、成都消防 责任编辑 曾书睿 编辑 王钟婧玥 审核 朱光泽 曹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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