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最新提醒!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市教育局现向社会公布清远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2024年12月全市共307家,其中清城区151家、清新区28家、英德市35家、连州市25家、佛冈县31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1家、连南瑶族自治县8家、阳山县18家,每月动态调整)。

 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 

在您为孩子选择

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

请注意防范风险

做到“三必须”“三不要”!



“三必须”


一、必须选择有证机构

清远市辖区范围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持有《办学许可证》,凡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都不是合规机构。


二、必须留意培训时间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周六、周日)和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非学科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三、必须妥善保管单据

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及时、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



“三不要”


一、不要向无证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不要向无证机构(包括无证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二、不要贪图优惠缴纳大额培训费用

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 (或者60课时)并且不要缴纳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用。


三、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

在核查资质、缴纳费用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等。


欢迎广大群众

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进行监督

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清远市各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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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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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远市教育局官网

编辑:罗璐

校对:李爱华

编审: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