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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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什么是娱乐场所?


     答:《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所称的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

 游艺娱乐场所是指通过游戏游艺设备提供游戏游艺服务的经营场所。

 其他场所兼营以上娱乐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二问:任何人都可以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吗?

     答:不是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三问:什么地点都可以设立娱乐场所吗?

     答:不是。《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三)居民住宅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周围;

(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娱乐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规定。

四问: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需要审批吗?

     答:需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外商投资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五问: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四)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五)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问:娱乐场所可以接纳未成年人吗?


     答:娱乐场所分为歌舞娱乐场所和游艺娱乐场所,针对不同的场所性质,法律有不同的要求。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问: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答:需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第四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分别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问:一些歌舞娱乐场所营业至凌晨2时以后,违法吗?

    答:违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娱乐场所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问:国家对娱乐场所提供的内容有哪些要求?

     答:《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来源:常山文旅体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