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法院开展第八次“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终本清仓”工作,着力破解执行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汾阳市人民法院聚焦终本执行案件,于12月21日开展了第八次专项行动,再次按下“终本清仓”加速键,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动前夕,汾阳法院从历年终本案件中筛选了一批机动车交通事故、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及小标的案件为攻坚对象,分配至执行小组,广泛通过申请人提供、执行悬赏等方式收集执行线索,全力协调配合,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执行现场

冬至日早7时,寒风凛冽,执行干警们已整装待发,按照预定行动方案迅速奔赴执行现场。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对于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们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进行拘传、拘留等,彰显出强大的执行力度和法律威严。

“执”击现场一:法律制裁有力度

王某与魏某因民间借贷引发纠纷,经汾阳法院调解,魏某承诺分期归还王某借款27500元。调解书生效后,魏某仍拒不归还,王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魏某以其在外地为由,拒不到庭接受询问,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义务,本院对其穷尽执行措施,未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无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行动当日清晨,承办法官获悉魏某已返回位于汾阳市某村的家中,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成功将魏某拘传至法院。魏某在得知即将面临法律制裁后,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归还全部借款。

“执”击现场二:善意执行显温度

2018年8月,朱某骑摩托车与贺某停靠在路边的农用三轮车相撞,致使朱某受伤,经法院判决,贺某应赔偿朱某各项损失共计79000余元。因贺某未履行赔偿义务,朱某于2020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调查发现,贺某系农村低保户,且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不得已以终本结案。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期间,承办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到庭,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双方利益,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最终被执行人贺某在亲属的帮助下筹措部分款项赔偿朱某,申请执行人朱某主动放弃剩余部分权益,案件得以顺利出仓。

“执”击现场三:汾阳法院在行动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汾阳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大队,共出动警车9辆、两部门干警共计38人参加行动,行动中共拘传被执行人28人,执行到位62万余元,张贴预处罚通知书15人次,罚款4人,对拒不履行的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共清仓终本案件12件。本次行动不仅有力打击失信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也彰显了法院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与力度。

下一步,汾阳法院将继续围绕“控增量、清底数、去存量”的“终本出清”目标,完善创新举措、规范工作机制,以常态化的高压执行态势持续深入推进“终本清仓”行动,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努力将申请执行人的“纸质权益”实实在在转化为看得见的“真金白银”。供稿:执行局 李钊

来源:汾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