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洁净有序的美丽天津 天津城管委为您解读“门前三包”

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全面落实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市城市管理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门前责任区管理工作方案》。让我们来共同了解何为“门前三包“。


责任范围如何划分?


门前责任区范围按照边界清晰、不留盲区、无重叠的原则进行划分:

1.地面。横向为建筑物(护栏或围墙)临街控制线总长,与毗邻单位有空档的,延长至空档区域中心线;纵向为建筑物(护栏或围墙)临街控制线至人行道路边缘石,无人行道路的,至建筑控制线外3米范围内。

2.立面。建筑物(护栏或围墙)的外立面。

3.空间为地面横向、纵向与立面三者所形成的空间。


责任内容有何规定?


1.包市容环境。维护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干净。及时清除暴露垃圾、污水、污迹和渣土;按照规定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定时、定点投放垃圾;自觉维护树木花草、公共绿地、树穴和花坛的完好;遇雪(雨)情按照规定开展扫雪(水)铲冰,达到立面净、门窗净、地面净、墙根净、树根净、绿地净的要求。

责任区内做到五无:即无粪便污物、无垃圾杂物、无渣土瓦砾、无瓜果皮核、无纸屑烟蒂。

2.包秩序环境。维护责任区内秩序环境有序。禁止和纠正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行为;对责任区范围内的流动摊贩、占路经营者和违规停车等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

责任区内做到四无:即无店外经营(加工冲洗维修)、无店外堆物堆料、无沿街晾晒、无私装地锁(圈占车位)。

3.包设施环境。维护责任区内设施环境规范。保持建(构)筑物、公共服务、公共场所等设施整洁美观;按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招牌设施、标识、标语、宣传品和施工围挡等;有序布置和维护国旗、霓虹灯等烘托节日氛围设施;发现责任区内的人行道板、路沿石、下水道、废物箱桶等损坏情况应及时上报网格人员。

责任区内做到六无。即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等无乱贴乱画,市政道路、城市家具、环境卫生等设施无擅自占用、改动或迁移,建筑施工或门店装修垃圾无随意堆放,门头招牌定期清洁维护无安全隐患,户外灯箱广告、霓虹灯等亮化设施字迹图案清晰完整无脏污破损,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无有碍观瞻。


责任主体都有哪些?

责任主体是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住户(物业管理公司)以及露天市场、广场、停车场等主体单位。对责任主体界定有争议的,由各区人民政府或镇街负责确定。

责任主体负责人发现有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环境、设施环境行为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有权劝阻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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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明天津

编辑:万彤 许浩然

审核:祁淑娟 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