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交警到场扑灭火情 来源/采访对象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昨天,四川北路海宁路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自燃事故。所幸的是,虹口交警及时到场扑救,并未造成重大损失。
昨天下午3时10分左右,虹口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林通在四川海宁路口巡逻时,发现民警任思阳和辅警正在推着一辆冒烟的电动自行车。林通立即指示他们将车辆靠边,并让一旁的车主徐某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林通迅速拿出放置在警用摩托内的灭火器,展开扑救。出人意料的是,车辆突然冒出明火,随着时间的推移,火势有所增大。
为了有效地控制火情,民警从事发路段周边一家酒店内借来两个灭火器,继续灭火。随后,增援民警也抵达现场,共同参与灭火。数分钟后,119消防车到场,此时,火势已基本被扑灭。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冬季由于车辆电路可能产生老化问题,引发的自燃意外时有发生,请广大车主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谨防意外。另外,对电动自行车电瓶功率、电路搭线等进行私自改装的行为,也极有可能引发短路等,造成自燃,请车主遵规守法,切勿私自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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