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显示,因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陵水新村詹记水产店被罚没款35782.76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陵水新村詹记水产店于8月1日注册营业执照,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临时农贸市场内铺2-3号经营海鲜。8月2日,陵水新村詹记水产店的员工在为顾客称量海鲜时未作“去皮”处理,导致所称商品与实际商品重量不符,8月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投诉后,向陵水新村詹记水产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陵水新村詹记水产店销售商品时不得以作弊的方式称量商品、不得缺斤短量。9月23日,陵水新村詹记水产店未履行整改内容,再次以作弊方式称量商品,其在为顾客称量海鲜时,在应当按“单价2”时故意错按“单价3”,导致称量的海鲜重量与实际重量多。陵水新村詹记水产店的行为构成了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为182.76元。
据悉,针对陵水新村詹记水产店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2月27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陵水新村詹记水产店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电子计价秤2台(型号:ACS-30E8,型号:ACS-30)、没收违法所得182.76元、罚款356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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