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原副省长被判死缓:敛财5.26亿,曾在《问政山东》立“军令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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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24年12月20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受贿案,对被告人汲斌昌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汲斌昌利用担任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山东省副省长、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6亿余元。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汲斌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汲斌昌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图片汲斌昌(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汲斌昌出生于1963年11月,山东昌邑人,曾任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山东省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山东省工信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

2020年5月,汲斌昌任山东省政府党组成员,6月任山东省副省长。2022年3月,他转任青岛市政协党组书记,4月当选青岛市政协主席。‍‍‍

2023年1月6日,汲斌昌被查。同年7月27日被“双开”,8月10日被逮捕,10月31日被提起公诉。

今年5月16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汲斌昌受贿一案。

汲斌昌是党的二十大闭幕后山东省首个落马的省部级干部,也是党的十九大后山东第三“虎”。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6月,时任山东省工信厅厅长的汲斌昌曾参加《问政山东》节目,针对鲁南化工园区村庄搬迁问题,汲斌昌立下“军令状”:“如果到2020年6月,搬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我辞职。”当地媒体报道,他是节目开播以来,参加问政的14个省直部门中,首个作此表态的“一把手”。

公开报道显示,至少到2020年10月,该化工园区涉及的村庄搬迁工作仍在进行。而那时,汲斌昌已经升任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