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0日讯 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有关要求,拟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公示。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仍有差距。山东省作为黄河流域经济和人口大省,理应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作出表率,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理念树得不牢,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出台《中共东营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的意见》《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研究,编制印发《东营市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专题研究报告》,制定《东营市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工作方案》,按照全市水资源情况对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系统研究、科学谋划,全面提升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定了全市“十四五”和分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严格控制用水总量,逐步提高用水效率。2021—2023年,连续三年未超年度用水总量(2021年9.72亿方,2022年10.73亿方,2023年11.65亿方)。用水强度显著提升,2023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7.1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7.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连年增加(2021年0.641,2022年0.6423,2023年0.6431)。
(三)提升生态保护水平,一体推进水、林、田、湖、草、湿地、海岸线、滩涂系统保护治理,全面提升黄河三角洲生态功能。扎实推进引黄超载治理,东营市各超载县区均按照新标准和时限要求修订完善超载治理方案,于2022年12月29日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东营市2021-2023年连续三年平均引黄实际耗水量小于上级下达的年度水量调度计划,顺利通过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评估。
(四)东水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胜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王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3年度)已全部完工。积极探索“水源置换、价水分离”区域水权交易新模式,完成国内首个以黄河水、长江水作为标的的水权交易案例。目前,累计完成市内交易9笔0.54亿方,省内交易2笔1.22亿方,位于全省领先水平。全面贯彻执行非居民和特种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
整改成效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整改任务各项整改措施已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达到整改目标,并通过省发展改革委销号验收。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2日(10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46-8386797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77号
邮编:257091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