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城市取消公摊引发较高的关注。继湖南衡阳之后,河北张家口提出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取消公摊意味着什么?是否将对购房者带来利好?
业内人士指出,“取消公摊”并不是要取消公摊这类建筑形态,而是指后续房屋买卖过程中,包括合同签订、不动产权证办理、后续房屋面积计量等过程中,将不再计算公摊部分。
总体来看,取消公摊符合建设“好房子”的总体要求,是2025年的重要工作,也是各地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重要举措之一。
全国多城提出“取消公摊”
12月17日,张家口市印发的《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出,落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关政策,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此次张家口的政策非常明确指出“取消公摊”,比“按套内面积计价”的表述更加清晰,也更加容易理解。
在张家口之前,12月12日,衡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据公开报道,衡阳市发改委表示,衡阳并非首个采取“套内面积”计价的城市,明年新规实行后,衡阳市的楼盘均要采取套内面积计价。不过,房价由市场决定,《通知》只是改变了购房的计价方式,新规执行后,销售方可能会提高房屋每平米售价,因此购房总价并不一定会下降。
就提出取消公摊的城市来看,典型的还有湖南湘潭、广东肇庆、安徽合肥。
湘潭今年9月印发的《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肇庆则明确,从2024年5月1日起,肇庆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早在去年7月,合肥提出,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
该如何正确理解“取消公摊”?
那么,取消公摊意味着什么?是否将对购房者带来利好?
公摊全称为“公摊建筑面积”,是住房领域特殊但重要的建筑,即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包括了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严跃进分析称,“取消公摊”并不是要取消公摊这类建筑形态,其精准含义是“住房销售环节取消公摊”,或“调整为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因此,“取消公摊”是指后续房屋买卖过程中,包括合同签订、不动产权证办理、后续房屋面积计量等过程中,将不再计算公摊部分,而是只计算房屋套内面积,即家庭实际居住的面积。
严跃进还指出,从总的政策方向看,“取消公摊”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好房子建设的总体要求。好房子建设有四大要素,即“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取消公摊”即是“舒适”标准的重要体现。对于购房者来说,所购即所得、户型不缩水、交易公开透明,就是购房称心如意的重要体现。积极推进取消公摊的相关工作,本身也符合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工作导向。
取消公摊将实实在在保障购房者购房权益。在“所购即所得”的情况下,能真真切切提高得房率,即100%。从这个角度看,购房者信心也将增加,对于购房销售的信任度也明显会增加。在购房市场活跃度提高的同时,也将减少房屋交付后各类纠纷和矛盾。
值得关注的是,“取消公摊”与目前一些“减少公摊”的政策还是有区别的,此类政策相当于将公摊面积做小了。比如,深圳明确将过去一些计入公摊面积的避难层和机房等公共空间,修改为“不计容面积”。长沙出台《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之前封闭阳台是全计容的,该措施之后可以做到半赠送,飘窗不计入面积,设备平台不计入赠送面积。以上累计赠送大概可以做到30%。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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