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当好“娘家人” 做实暖心事(引题)
冀州区“工会+检察院”绘就职工权益保障“同心圆”(主题)
衡水日报讯(记者刘元)“在工会‘娘家人’和检察院的帮助下,我儿子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近日,残疾职工李某的父亲给冀州区总工会“工会+检察院”维护职工权益协作机制工作室赠送锦旗表达谢意。这是被列入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典型案例的冀州区总工会“工会+检察院”联动机制下,为职工维权的又一实例。
李某是一名聋哑职工,曾在某洗染公司工作。自今年1月开始,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李某工资两万元。老板将公司转让给他人后便不知去向。正愁于儿子的工资无从追讨之时,有人提醒李某的父亲:区总工会有个“工会+检察院”维护职工权益协作机制工作室,可以帮职工维权。于是李某的父亲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工作室寻求帮助。
冀州区总工会接到职工诉求后,立即展开维权行动。经多次走访、深入了解,他们得知该公司原经营者冯某系外地人,与其联系较为困难。区总工会随即与冀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启动维护职工权益协作机制,对案情认真梳理分析,并找到公司现经营者张某,在充分了解掌握证据后,从公司的企业现状、利益平衡等角度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当场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工资拖欠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在市总工会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今年年初,冀州区总工会成立了我市首家“工会+检察院”职工权益维护协作机制工作室。这不仅是我市“工会+”服务品牌内涵的一次重要拓展,更为广大职工权益保障再加了一份保险。在用人单位可能违反或出现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时,总工会通过调解、“一函两书”,检察院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方式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宣传、协助用人单位建立预防预警机制等服务,推动企业依法合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冀州区某美容店职工王娟(化名)因入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美容店以工作期间曾遭顾客投诉为由,多次拒绝为其发放工资。区总工会收到王娟的诉求后,与区检察院启动联合监督检察程序,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了从立案到追回报酬的全过程,依法、高效为职工维权。冀州区总工会建立的这种“工会+检察院”联动机制为职工维权模式,被列入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典型案例,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肯定。
“目前,区总工会与检察院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沟通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特别是在办理涉及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民事支持起诉等案件时,工会干部还可被邀请参与案件调查、听证等工作。”冀州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围绕职工反映强烈的涉及劳动权益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等问题,区总工会和区检察院加强信息沟通,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工会干部可同时参与相关案件调查、听证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难题,双方加强会商研判,合力推动整改,并开展法治宣传,增强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法治意识。
冀州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安昌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区检察院的沟通联络和工作协作,不断健全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同绘就职工权益保障“同心圆”。
来源:衡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