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发布第4号林长令,部署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


近日,我市正式发布2024年第4号林长令,旨在全力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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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满扬 摄


林长令指出,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秋收冬种春耕时节农事用火行为增多,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民俗用火和祭祀用火、林区作业用电用火、游客进山观光等行为也将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同时,前期雨水充沛,林草植被长势茂盛,林区可燃物载量大,森林火灾发生风险较高。


为有效应对这一形势,林长令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汲取近期森林火情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基层基础能力。各级森防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推动、指导督促作用,组织工作组开展督查检查、明查暗访,推动基层一线落实森林火灾防范措施。


在具体措施上,


林业部门要用好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手段,全面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机制,紧盯重点人群,严控野外火源。


应急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扑火队伍和指挥人员培训,落实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三分之一集中备勤、三分之一靠前驻防、三分之一携装巡护”要求,适时靠前驻防。


公安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猎火”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


文旅部门要加强对位于森林区域内旅游景区的管理,严格落实景区防火主体责任。


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田间地头农事用火的监管和指导。


交通部门要及时清理林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交通沿线森林火灾隐患,加强交通沿线以水灭火森林消防设施建设。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来源:江门日报(记者/张浩洋 通讯员/周玉红)
责任编辑:张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