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1月,黑龙江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84.4%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七大重点领域之一,也是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价值的重要举措。黑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情况如何,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取得的成效如何?12月18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推进美丽河湖保护建设 人水和谐共建绿色龙江”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举措成效。

2024年1-11月,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84.4%,为历史最好水平

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马云介绍,省生态环境厅先于国家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提出了“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基本建成”的远景目标。确定了86条目标河湖和每年推进8个美丽河湖建设的短期愿景。共设置了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亲民性、水文化、水经济6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和19项三级指标构建的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强化“三水统筹”,“十四五”期间,松花江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干流10个国控断面自2022年以来始终保持优等级,2024年1-11月,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84.4%,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为历史最好水平。水生生物清洁指示物种出现范围不断增大,鳌花、乌苏里白鲑等珍稀鱼类重现。目前,已有11条(段)河湖被认定为省级美丽河湖,磨盘山水库被评为全国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打造了黑龙江省首批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样板。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龙江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基本建成。为达到该目标,省生态环境厅明确了“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建设目标。省厅每年开展两批次复核评审。定期深入各地开展帮扶指导,持续跟踪问效,对已认定的省级美丽河湖每2年开展复核检查,达不到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省级美丽河湖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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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省生态环境厅提供

截至目前省级美丽河湖共有两个批次,共11条(段),全省水质数据监测点共700余万个

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吴殿峰介绍,截至目前省级美丽河湖共有两个批次,第一批次共有5条(段),包括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牡丹江市的镜泊湖、佳木斯市的汤旺河、伊春市的西南岔河(南岔段)以及大庆市的松花江(肇源段)。在2024年1-11月的水质监测中,多数水质状况良好,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也就是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标准。只有镜泊湖,受夏季汛期洪水影响下降了一个级别,暂为Ⅳ类水质。第二批共6条(段),包括牡丹江市的牡丹江、松花江(哈尔滨市、绥化市段)、哈尔滨市的牡丹江、伊春市的呼兰河、齐齐哈尔市的讷谟尔河以及黑河市的嫩江。在2024年1-11月的水质监测中,水质状况均为良好,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

“十四五”期间,共布设国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205个,分布在72条河流、5个湖泊和12个水库上,实现了对全省主要流域干流、支流、重要跨界断面以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断面开展全方位监测。同时,我们还特别加强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以及黑臭水体等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区域的专项监测。

在获取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方面,手工监测是由专业人员前往监测点位进行人工采样后,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自动监测则是利用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定时进行自动采样和自动分析。2024年截至目前,全省已产生地表水手工监测数据近10万个、自动监测数据近700万个。

水质报告将定期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

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会定期发布包括空气质量信息、水质信息、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环境质量报告、城市环境质量实时数据以及环境质量形势预报在内的六大类信息。公众只需点击进入,就能轻松查询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等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月报、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季报、年报等,从而全面了解我省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李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