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原始捕猎方法,恐难治“野猪之害”

□徐林生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是全国首批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县之一。12月16日,通江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主任李斌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该县已暂停野猪猎捕,原因是“缺钱,缺枪,也缺人。”原计划2021年750头的猎捕目标,至今也没完成。(12月18日《华西都市报》)

据悉,2021年7月以来,四川在广元青川、朝天,绵阳北川,巴中通江,达州万源等地开展野猪致害防控试点。然而,受各种条件限制,多地野猪猎捕工作早已暂停。与此同时,野猪进城觅食、进村捣乱、致害农作物甚至与人畜发生冲突的事件,仍时有发生。

从上述试点看,捕猎野猪成本高、风险高、效率低。据了解,在林业部门备案的狩猎队,绝大多数没有持猎枪证,在禁止使用兽夹、兽套以及药物的情况下,猎手只好采用最原始的方法:放出猎狗驱赶、包围,一番周旋待野猪精疲力竭后,猎手再伺机用长刀或长矛砍、刺。怪不得有网友说,这样捕猎野猪“太原始”“太难了”。

有猎手算过一笔账:每次捕猎需带5到6只猎犬,一般的猎犬6000元左右一条,品种优良的要2万多元。此外,至少要带1台车、1个司机、2到3名队员,还得早出晚归。如果捕到野猪,剔除无害化处理成本,还能赚钱;捕不到就只好自己贴钱。

更不容小视的是,上山捕猎充满风险。山高林密、崎岖陡峭,发现、追赶、砍杀野猪,既是“技术活”,又要碰运气,经验不足或稍有不慎,不仅损失猎犬,还可能致使无辜者被伤害甚至猎手被“反杀”。如此悲剧,已非个案。

专家普遍认为,在大型肉食动物虎、豹等天敌缺失情况下,治理野猪之害,主动防御乃最佳途径,而及时捕杀则是最有效手段。近年来,一些地方采取措施,组织猎手捕杀野猪,有的还公开悬赏“野猪猎人”。不过,总体而言,这些举措成效并不理想。

实践证明,用原始捕猎方法,恐怕治不了野猪之害。各地应总结经验,从长计议,“升维”捕猎举措。在加大资源投入前提下,有必要组建省级区域性专业化、年轻化、正规化狩猎队伍,配置无人机、猎枪等现代化装备,开展经常性训练,并将捕猎野猪列为常态化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持续性安排捕猎活动。

此外,不妨灵活处理被捕杀野猪“无害化处理”方式,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允许猎手按规范就近予以掩埋、处置,要求留下视像资料为证即可,不必辛辛苦苦背下山,再搬运至较远指定地点处理,以降低处置成本、减轻猎手负担、提高捕猎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捕猎效率,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以及群众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