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干部因一句话不得当被诬告?要为干事创业者撑腰

摘要

 
中青评论
以更健全的机制让好干部感到温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近日,据澎湃新闻报道,湖南省邵东市举行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推进会,邵东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斌谈及“要释放选拔培养年轻干部的温度”,其间特别提到要为受诬告的年轻干部正名:“年轻干部血气方刚,有的时候可能因为一句话不得当,被诬告或举报,只要一心为公、不谋私利的,就要对受到诬告或不实举报的年轻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者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以霹雳手段打击诬告歪风邪气,形成激浊扬清的良好效应,决不让冲锋在前、担当在前、奉献在前的年轻干部流汗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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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这番话经由媒体报道,引发不少年轻人的共鸣。现实中,一些有心干事创业的年轻干部,之所以会遇到阻碍,在一定程度上便与诬告举报的掣肘有关。有时,干部想在基层推进工作,难免会触及一些人的既得利益。他们为了保护一己私利,便可能滥用举报权,以无事生非、诬告陷害的方式打击、报复那些真正干实事的干部。再如,某些年轻干部虽然很有工作热情和能力,但所处的单位政治风气不佳,存在任人唯亲、党同伐异、搞“小圈子”等现象,也会使其遭遇恶意举报,损害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为了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干部干事创业,中央早就提出过“三个区分”的要求:“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道理正是如此,“想干却没干好”和“根本就不想好好干”是两码事,不能只从结果上断定一个干部的“行为动机”,更要了解其初心,知晓其真正想法,对其工作和生活多一些必要的关怀。

为了不让好干部“流汗又流泪”,要依法依规严惩恶意诬告者。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都十分注重对被诬告干部的保护工作,并努力建立常态化的机制来预防诬告。比如,不久之前,湖北省房县纪委监委召开了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谢某公开澄清正名。当地还出台了《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规范了实施澄清正名的原则、事项与范围。还有一些恶意诬告者,已经被绳之以法。数据显示,2023年,四川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人员8人,依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人,治安处罚2人。这些举措,有助于狠刹诬告的歪风邪气,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现实中,干部与群众、与同事、与领导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矛盾的存在不可怕,关键是如何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有些矛盾可能来自利益冲突,而有的矛盾纯粹是误会所致,可以也应该被消除。对此,也要合理引导青年干部掌握更好的沟通技能,提升工作能力,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比如,有的单位举办“沟通与说服”相关主题的干部沟通能力专题培训,有的单位邀请专家学者来为干部授课,都有助于提升年轻干部的沟通技巧与协调能力。

总而言之,多措并举,让能干事创业的年轻干部免受诬告之害,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与沟通水平,以更健全的机制让好干部感到温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撰文/黄帅

编辑/杨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