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整版 | 用实干担当书写为民答卷——汨罗法院2024年亮点工作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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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2024年12月14日8-9版整版报道


法治信仰闪耀天平,法治力量浸润人心。


一年来,汨罗法院围绕“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两者有机结合”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为汨罗高质量发展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保障。


一年来,汨罗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厚植人民至上理念,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严管厚爱并重,抓实建强高素质汨罗法院队伍。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下面,我们通过几项重点工作,感受汨罗法院的为民初心。 



法庭建设篇:以法庭“枫景”守护“万家灯火”


作为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与基层解纷“桥头堡”,人民法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汨罗法院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的最末端,着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4个派出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打造出了多个符合地域特点的多元解纷新路径。


2024年,汨罗市人民法院4个派出法庭共收案909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332件。



01

屈子祠法庭:把“诉前联调”导图挂上墙


今年6月,汨罗法院屈子祠法庭诉前调解室墙上有了新变化,该庭精心设计的一张“诉前联调”工作导图和辖区内四张“人民调解员联络表”在法庭调解室正式上墙。


这也意味着当事人因纠纷来法庭,对照该工作导图,可以简单快捷选择适合自己的解纷方式。同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员联络表找到自己辖区内人民调解员的联系方式,方便快捷地联系调解员。


“屈子祠法庭想得真周到,这样我们老百姓一眼就能了解矛盾还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同法院的判决法律效果是一样的,诉前调解还可以不用交诉讼费。”工作导图挂上墙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前来法庭调解的当事人欣喜地说道。


近年来,屈子祠法庭持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聚焦辖区内社情民意,主动发挥“前哨站”的“主阵地”作用,多次到辖区乡镇开展调研。并与汨罗市屈子祠镇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枫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协同治理的工作意见》《开展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工作方案》,全面加强镇政府与法庭之间的工作衔接,推进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02

弼时法庭:为企业发展“把脉开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汨罗法院弼时法庭的辖区包括汨罗高新区的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园区内企业有百余家。


为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弼时法庭多次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充分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同时,常态化走进企业开展靶向式普法宣传活动,为企业量身定制“普法菜单”,提升企业依法经营水平。


今年5月,汨罗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严自凡带队实地走访调研辖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对企业涉法风险点等方面从法律角度提出针对性建议。


同时,结合审判实务,总结了该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书》,提示企业要增强风险意识,科学制定方案,规范经营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打造企业品牌形象。


此外,针对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法庭及时向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助力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实现法企良性互动。此前,弼时法庭发现辖区一企业频繁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后,向该企业送达了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书。


“我司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专人专组,积极对此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进行组织协调。一方面,加快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另一方面,积极与购房者进行沟通,争取通过双方协商、相互理解的方式解决问题。”该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将认真研判司法建议,加强风险防控,自觉合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03

长乐法庭:把法庭开在当事人家门口


巡回审判,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诠释与有力拓展。近年来,汨罗法院长乐法庭秉持“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不断深化“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以巡回审判为关键纽带,为群众打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新路径。


在袁某诉陈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双方都居住在偏远山区,交通十分不便。于是,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此次庭审设在离双方家不远的村委会。


根据案件事实情况和双方当事人态度,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便与村委工作人员一同开展“背靠背”调解工作。经过两小时的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这件事终于是解决了!”旁听庭审的村民,见证庭审到庭后调解,纷纷表示在本次巡回法庭中学到了很多,并为最后的调解结果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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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法庭在大荆镇桂花村村委会开展巡回法庭


今年以来,汨罗法院各派出法庭开展巡回审判18场次,靠前普法宣传,就地化解矛盾,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04

白水法庭:“云上”搭起“解纷桥”


“现在开庭!”11月28日晚上7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正在汨罗法院白水法庭开庭审理。但原、被告皆不在审判庭席上。


原来,该案因一方当事人远在国外,无法到庭应诉。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后,综合时差因素和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庭前准备。经双方同意,白水法庭在晚上7点以“云上法庭”的方式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中,承办法官通过“云上法庭”平台核实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质证、辩论和陈述,了解双方的诉求和真实意愿。


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对离婚、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跨国离婚纠纷成功化解。


高效便捷、成本低廉地化解纠纷是人民群众的期待。近年来,白水法庭利用“云上法庭”,打破了空间、地域局限,极大地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与精力,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指尖诉讼”的便利。


据悉,目前汨罗法院4个派出法庭均已建立智慧法庭,全面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诉讼服务篇:  擦亮服务“小窗口”释放为民“大能量”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人民群众开展诉讼活动的第一站,是人民法院畅通群众诉求的第一窗口。


近年来,汨罗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4年一、二季度,汨罗法院均获得了“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称号。



01

一体化立案渠道,满足群众多样需求


“自从法院开通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基本上开庭前的诉讼事项,我很少去法院,节省了很多时间。太方便了!”岳阳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说道。


“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费一点心、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这是汨罗法院不变的初心。近年来,汨罗法院建立“互联网+诉讼服务”的立案新模式,全面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满足当事人多样化立案需求。


同时,不断优化功能区域设置,营造舒适的诉讼环境,提升诉讼服务软、硬实力。2024年,法院立案庭制作了常见案由诉状模板、保全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等模板,自制了网上立案的手册,立案所需材料清单等,免费提供给来诉群众。此外,完善配置适老助残扶弱服务软硬件设施,配备轮椅、老花镜、紧急医疗药箱等,营造温暖贴心的诉讼服务环境与氛围。设立律师值班窗口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邀请大学生志愿者担任立案大厅导诉员,提供个性化诉讼指引,让诉讼服务更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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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窗口干警正在核查当事人的立案材料



02

多元化解纷模式,速解群众“急难愁盼”


“法院调解室公道及时,把困惑我夫妻近3个月的忧心事3天就调解好了,真的非常感谢!”今年6月,安徽籍环卫工李某和其单位主管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汨罗法院诉前调解室。


2023年4月20日,李某在汨罗城区某路段行走时,被18岁的学生杨某驾驶电瓶车撞伤,导致骨折和多处软组织受伤。4月20日李某住院治疗,经过10天治疗,共用7485元医疗费,其中杨某垫付了3000元。


5月15日交警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6月3日交警队委托司法鉴定所作出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李某后续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人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3525元。


该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交警队、环卫管理处先后两次主持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遂诉至法院。立案庭于当日委托诉前调解室对该案进行调解。接到该案后,调解员认真细致地查阅案卷,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最终被告方对本案事实予以认可,并且原被告双方愿意到法院进行调解。


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汨罗法院不断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推动矛调中心实体化运行,不断减少诉讼增量。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由6名经验丰富、各具专业调解优势的特邀调解员常驻调解。


此外,法庭积极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三进”工作,通过一张网将分散的基层治理力量全部集中,实现数据信息共享、纠纷网格推送、矛盾一网收集、难点集中解决。指导4个人民法庭、26家基层治理单位、16家特邀调解组织、58名特邀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2024年,法院诉前分流案件3952件,调解成功2179件,调解成功率达55.14%,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03

简案速裁快审,跑出司法“加速度”


一件长达2年的纠纷,用时不到一个月办结。日前,汨罗法院速裁中心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当场转账履行还款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汨罗法院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组建速裁团队,与诉前调解团队一一对应。充分发挥速裁法官对接指导作用,确保诉前调解合法有效的同时,也便于对接法官提高司法确认效率,推动纠纷高效化解,产生1+1大于2的良好效果。


对诉前调解未能成功的案件,实行“速转、速审、速结”,推进诉源治理“第一道防线”和审判“最后一道防线”有效融合,真正做到诉调分工、快慢分道。


此外,全面推进类案专审,配置类型化速裁团队,为速裁法官审有所专、审有所长、审有所精提供了规则遵循,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的效果。同时,在类型化审理的基础上,总结出台要素式审判方式,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类型的案件制定了案件要素表和要素式判决书,进一步提高了类案审理的速度。



行政诉讼篇:在每一起行政争议中找到“最优解”


行政诉讼,也被老百姓形象地称为“民告官”案件。行政诉讼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


1986年10月11日,汨罗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近年来,汨罗法院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注重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提升行政案件审判质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01

府院联动聚合力,多元化解提效能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8月28日,汨罗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席会议。会上,汨罗法院与三县两区(平江县、岳阳县、湘阴县、君山区、屈原管理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意见》,以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切实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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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席会


此次联席会议是岳阳法院行政集中管辖南片区的一次重要活动,汨罗法院作为岳阳市两家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基层法院之一,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主题召开此次联席会,意义重大。会议邀请了湖南高院、岳阳中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和行政审判辖区各区县政府共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通过府院互动、高校参与,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共同商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新路径。


近年来,汨罗法院坚持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将司法裁判理念向前传导至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阶段。通过做好诉前审查和释明工作,行政审判团队与立案团队全力配合,切实做好起诉人诉讼请求、适格被告、前置程序等问题释明指导,力争一次诉讼解决实质诉求。


同时,针对被诉行政行为有瑕疵或行政机关能主动自我纠错的案件,交由行政机关在立案审查期限内组织协调或自我纠错,力争将诉争化解于庭前。



02

强化“一次解纷”,避免“程序空转”


“你们的帮助,才让我这普通老百姓合法权益得以保障,让我更早地拿到工伤赔偿款,在这里我衷心地表示感谢!”日前,一起工伤保险认定纠纷中的第三人郑某给法院送来了这封感谢信。


2023年9月16日下午,第三人郑某在原告公司承包的项目工地16栋屋顶给外墙粉灰工人提灰时,不小心脚打滑摔倒,后被同事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肋骨骨折。后经某县人社局认定,郑某为工伤。


原告公司认为郑某发生事故时已超过5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故与公司之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郑某发生的事故不应认定为工伤,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某县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主审法官何琪琳团队认真研读案件材料后,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解释和沟通。最终原告与第三人达成了调解,原告撤回起诉,郑某顺利地拿到了赔偿金,也减轻了当事人后续案件的诉累。 


“本案是一起简单的工伤认定纠纷引起的行政诉讼,作为法官就案件而言,可以简单地驳回原告的起诉。但是何法官团队没有简单、粗暴处理,而是耐心细致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分析原告起诉的目的,以及各方实质性的差距,来回沟通……”该案被告某人社局的代理人杨律师在感谢信中提到,“也让我们行政单位以及代理律师脱离了无意义的诉讼,避免了程序空转。”


两封感谢信道出了普通老百姓的心声,也是对法官工作的认可与鼓励,更加坚定了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


近年来,汨罗法院把“如我在诉”“一次解纷”的司法理念贯彻到行政审判工作全过程,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防止“一案结多案生”。杜绝“按程序办”“走程序”的简单认识,避免“程序空转”。深入纠纷一线,积极运用现场勘查,实地开庭等方式,重现客观事实,为化解纷争夯实基础。



03

判后答疑解心结,案结事了促和谐


“谢谢你们这么详细地解释,这下我们终于理解了,疑问都搞清楚了!”2024年6月,汨罗法院对5起行政协议履行纠纷案件依法作出驳回起诉裁定后,在送达行政裁定文书时主动向当事人开展判后答疑,解开当事人心结的同时,化解了同一项目46起潜在行政纠纷。


这5起案件的原告均由于某地建设的安置点高层建设项目停工,导致无法按期交房,与协议签订方就延期交房补偿安置过渡费等事项产生纠纷,原告将拆迁办、街道办及村委会起诉至法院。汨罗法院立案后,发现被诉被告主体不适格,原告诉讼请求超出原协议约定范围,应当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裁定驳回起诉对于法院来说不过是一种结案方式,但案件原告的问题并没有有效解决,对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也只是一知半解,且类似情况仍不少,我们有必要进行一次判后答疑,让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落到实处。”作为该案的审判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巢烨不停在思考“破局之策”,如何才能真正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一案变多案”的后果发生。


如此,一场判后答疑应运而生,巢烨带领法官来到当地,利用送达文书的机会面对面向案件当事人进行答疑。同时,在场的还有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律师,畅通当事人所反映问题的渠道。


现场的气氛也从紧张渐渐缓和。“感谢法官今天的到来,让我们感受到法院的重视,谢谢你们。”一位原告由衷地说道。


就这样,5起行政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可能潜在的46起行政诉讼也在源头得到了有效控制。


群众之事无小事。案结事了,从来就不是一判了之。汨罗法院通过强化“穿透式思维”在实际办案中的运用,透过案件表象找准案件症结所在,持续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判后。今年以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累计开展判后答疑130余次,减少上诉和信访隐患50多起,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让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普遍、朴素的感受,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