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石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帮助他人晋升职务;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统计造假失察,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贪图享乐、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石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石松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今年6月25日,时任云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李石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李石松,男,白族,1969年2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他长期在云南工作,曾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处长、云南省政府督查室副厅级督查专员等职,2013年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
2016年,李石松调任红河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2018年任云南省工信委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后任云南省工信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9年,李石松任曲靖市市长,2021年任云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2023年12月,李石松卸任曲靖市委书记,任云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2024年1月21日,李石松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