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某地公安机关 8 月认定某起翻墙炒币行为违法,炒币获利被没收

金色财经报道,据吴恩祥律师公众号,今年 8 月份,国内某地公安机关认定翻墙炒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涉案人员被行政处罚,炒币获利被没收。国内某地公安机关发现张三以挂 VPN 的方式,擅自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通过某境外网站与境外需要购买某虚拟货币的客户取得联系,然后在境外交易 APP 上用某货币,以低价买入某虚拟货币,最后再以高价卖出的方式,从事销售某虚拟货币的工作。经公安机关传唤,张三到案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张三在工作室运营期间非法获利 9 万元,工作室内的作案工具(八部手机、八套电脑)也均由张三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张三的行为已构成擅自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张三责令停止联网,处以警告并处罚款 15000 元,没收违法所得 9 万元,收缴作案工具手机八部、电脑八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