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超30亿元 被执行死刑

李建平其人

公开资料显示,李建平,汉族,出生于1960年5月,河北省霸州人,大学文化。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进入内蒙古电子学校任教,3年后任内蒙古电子工业局团委书记,1988年10月任内蒙古啤酒厂副厂长,后曾担任呼和浩特市体改委干部。1996年3月起,开始担任呼和浩特市节水办主任,从此进入呼和浩特水务系统,并于2004年6月起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李建平被任命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8年9月,李建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2019年8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李建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执行了死刑。

2022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李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建平上诉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4年8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李建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国有公司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5.77亿余元;挪用公款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李建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以赵文远(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李建平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一人犯数罪,依法应予并罚。李建平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贪污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本案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李建平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李建平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李建平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据新华社

违法细节

把下属企业当成“钱袋子”和“提款机”

借他人之名开公司 以“石头剪刀布”定职位

被查前还妄想转走2亿 涉嫌违规进人862名

触目惊心!

被称内蒙古反腐斗争史上第一大案

2018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曾发布了李建平任上被查的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发文披露其违纪违法细节,披露李建平案涉案金额30亿余元,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第一大案”。

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

长期“亦官亦商”

2019年8月,李建平被“双开”。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称,经查,李建平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行为底线全面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未经批准多次出入国(边)境;毫无纪律和法律意识,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要求下属公司为私营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并进行装修,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指使下属国有公司挪用专项资金,在购买住房过程中侵犯国家利益。长期“亦官亦商”,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肆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生活腐化堕落,多次到境外赌博,造成不良影响。

嗜赌成性

酒窖中收藏各类名酒数万瓶

2021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文《清除经开区发展的绊脚石一把手亦官亦商权力运行缺乏监督》,披露李建平违纪违法细节。

文中称,作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把手,李建平敛财“金额从几万、几十万,逐渐增加到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还借他人之名注册公司而自己实际操控,以达到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为了扰乱监管视线,李建平以某酒店服务员王某、敖某和社会人员徐某三人名义,注册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某,但真实老板是李建平。更为荒唐的是,在初选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长时,李建平竟然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解决,第一名董事长、第二名总经理、第三名监事长。

从简单的权钱交易,到成立空壳公司骗取国有资金,李建平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涉案金额达到30亿余元。李建平嗜赌成性,经常用贪污来的资金在赌场上挥霍。2021年8月,有媒体曾报道,李建平多次去澳门赌博,“一掷千金,赌注甚至下到上千万元”。据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钱款用于赌博外,其余大多受贿资金被用于购买收藏名家字画、古玩玉器、黄金珠宝、名贵手表,以及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类名酒达数万瓶。李建平被带走调查时,办案人员在其办公室内发现五六本护照。他被带走的第一个月,拒不交代问题,甚至几次绝食企图蒙混过关,之后精神濒临崩溃,开始交代。

文中称,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透露,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透露,就在被留置前夕,还妄想将2亿多元资金转走。在政治生态影响方面,涉嫌违规进人862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行其道,其本人虽被查处,但“遗毒”仍在。

与涉黑人员相互勾结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根据法院审理,李建平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赵文远(已判刑)长期交往、关系密切、相互勾结;李建平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拆迁工程、收购土地、安排工作等方面纵容以赵文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020年12月31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以被告人赵文远为首的41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被告人赵文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7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0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扫黑办曾发布消息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依法对以赵文远(绰号:小地主)为首盘踞在呼和浩特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立案侦查,已相继对赵文远、云进军犯罪团伙等4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33名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文远及其组织成员自上世纪90年代至今在呼和浩特市实施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 综合央视、红星新闻等

非法收受财物1.48亿

重庆市原副市长熊雪一审被判死缓

12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受贿案,对被告人熊雪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熊雪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熊雪利用担任重庆市南岸区副区长,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永川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用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雪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熊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熊雪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