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课间一起玩闹不慎受伤,责任怎么划分?近日,白银市靖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中学生课间玩闹,导致其中一名学生门牙受损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原、被告对意外产生都有一定过错,应承担同等责任,据此判决原、被告五五分责。判决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张某与强某系靖远县某中学同学。2023年12月17日晚自习课间休息时,二人在同学簇拥下玩互背游戏,但由于双方体格差距较大,玩耍过程中张某不慎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张某伤情为“牙冠根斜折;牙冠根粉碎性斜折”。张某及其家属为此花费医疗费9746元。后双方就赔偿费用协商未果,张某遂向靖远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原、被告在互背游戏中发生意外,致使原告受伤。因互背游戏本身存在一定风险,而原、被告在该意外发生时均已年满十八周岁,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该活动存在的危险性应有一定程度的认知,故均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原告的受伤是在游戏过程中发生的意外,被告对原告的受伤后果虽无明显主观过错,但原告受伤与被告共同参与该风险游戏存在因果关系,则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原告自愿与被告玩存在伤害风险的游戏,以致自己受伤,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因原、被告对意外产生都有一定过错,则应承担同等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由被告按50%的比例承担对原告的赔偿责任,即被告应赔偿原告医疗费为4873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万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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