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研究生,可以换导师!

近日,一篇题为《她为什么换了导师——一项导生关系的案例研究》的硕士论文,再度引发网络热议。这篇“传说级”论文早在去年就“火出圈”,目前在知网的下载量已超20万次。论文几度“翻红”,时隔七年还能在网上引起共鸣和讨论,说明这背后隐藏着学生们的普遍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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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微博官方网站

近年来,导生关系冲突时有发生。部分学生与导师苦于关系“不和”却不能轻易更换。2020年,教育部发文明确指出:对于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重新确定导师


研究生们,可以和导师“松绑”了。




  

为什么换导师?

现行的导师制,一定程度上,将学生与导师的关系“捆绑”在一起。对于学生来说,导师是科研之路的“举灯人”,点亮学术志趣,探索学术奥秘。但这样理想的导生关系,似乎并不普遍。


近日,来自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布朗大学的4位青年研究人员在Nature Biotechnology上发表文章,指出学术研究与教学造成研究生心理健康危机。研究的受访者超过2000人,其中78%的人认为,同时处于焦虑和抑郁状态。文章作者认为,导师对学生进行过度批评和嘲讽以及对学生寄予不合理的期望,这两类过度严厉的行为,对研究生的心理健康伤害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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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Nature Biotechnology官网

关系在互动中建立。导生关系的另一端——导师,在面对学生时,同样感到棘手。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导师的带教学生数增多,学生的年龄、背景、基础知识各有不同,学生们的多样性常常对导师提出挑战。比如曾经有导师因不满学生的某些行为,在社交平台宣布与学生解除师生关系。此外,带教模式、沟通方式、如何鼓励和批评等,也在困扰着各位导师。


由此可见,如何处理研究生与导师的关系,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


解决该问题的有力举措是,给研究生和导师的关系——松绑。




  

研究生和导师,“松绑”

今年5月,中国科学院大学通过了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出现严重师生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培养单位应及时给予调解,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在满足学籍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为研究生重新确定导师

   

无独有偶,国内多所高校早已实行类似的管理办法,明确“研究生可以换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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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间对于学生申请换导师的流程或有不同,但要求大致包括获得原导师、意向导师及学院的同意。当学生与导师产生矛盾时,学校的处理方法,更多是先“疏解”调和。如果“师生间矛盾难以调和”,可申请变更导师。对于更换导师的问题,高校基本持“原则上不受理更换导师申请”的态度。但还是可以看出,学校为想要换导师的同学留了“退路”。


除了“换导师”,改善解决导生关系,还有什么办法?




  

导师制,正不断完善

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正是时代之需。为此,教育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高校则更多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师生双选”“导师组”的制度,减少师生不匹配的情况。


导师退出:“一票否决”,取消资格

2018年11月8日,教育部发布《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


导师“十不得”:划定指导行为基本底线

2020年9月2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导师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


2022年10月30日,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划定基本底线,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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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人民网《教育部明确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

师生双选打破单一导生匹配制

目前很多高校在导生匹配上,已经采取了“师生双选”的制度。例如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4年师生双选共有3轮。第1轮师生双选,学生通过“招生系统”首次选报意向导师,导师经系统确认指导关系;第1轮过后,未被导师选定的学生,以及未达到招生限额的导师进入第2轮双选,双选方法同前;同理,两轮过后进行第3轮双选。三轮过后,仍未确定导生关系的学生和导师,则由学院调配。


“师生双选”制度下,学生可以提前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性格脾性等,导师也可以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和过往经历,选择自己青睐的学生。于是,导师和学生在一开始,就在学业规划、职业发展等方面达成了一致,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后续矛盾。




  

事实上,导生关系一旦确立,双方就成为了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一方的损失不会带来另一方的增益。作为学生,自己的学术爱好如果能与导师的研究领域契合,自然更好,如果不能,也希望更多是通过“沟通”解决。另外,作为导师,希望能换位思考、加强沟通,改善师生关系。人与人的互动、相处,不可避免会有摩擦。当学生与导师出现分歧,沟通交流,各退一步,或许才能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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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2009/t20200927_491838.html
[2]Behind the graduate mental health crisis in science
http://www.nature.com/articles/s41587-024-02457-z
[3]最新研究:导师这两类行为对研究生心理健康伤害最大
http://mp.weixin.qq.com/s/KqseBLqiCm2tCkoZtzTTiA
[4]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5]习近平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6]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7]关于2024级硕士生与导师进行师生双选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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