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新和县公安局塔木托格拉克派出所民警讯问犯罪嫌疑人阿某。通讯员 麦麦提·萨木萨克摄
通过一条短视频评论,新和县小伙阿某结识了一位“有缘人”。对方表示,只需准备2部手机,打打电话就能赚到几百元时薪。阿某信以为真,打出170多通不用自己说话的“隔空电话”,赚取1400元,结果被警方抓获。
11月14日,新和县居民阿某陪朋友参加考试,在等待间隙,阿某刷短视频打发时间,在一条搞笑视频下评论留言。谁知没过一会儿,阿某就收到一条私信:“你好,想轻松赚钱吗?有意向的话加我QQ详细聊!”
“你怎么联系到我的?”阿某看到消息后很纳闷,对方回复:“你刚才是不是在一条视频下面评论了,我和你观点一样,感觉咱们是有缘人!”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阿某通过聊天软件添加对方为好友。
“我有渠道,正缺人手,正好咱俩有缘,你想不想干兼职?来钱快还轻松!”对方一通“忽悠”,阿某问对方:“那你说说怎么赚钱?”
很快,对方给阿某打来电话,详细讲解工作内容:“这个兼职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而且很简单,我会给你提供一些电话号码,你按照这些号码挨个打电话,电话接通后你也不用说话,剩下的事情由我负责……”对方表示,每小时会给阿某330元报酬,薪酬每天结算一次。阿某算了算,一个月下来收入相当可观,就答应了。
随后,在对方的引导下,阿某准备2部手机,一部是自己的,另外一部是借朋友的。然后,他先用自己的手机登录聊天软件,再用朋友的手机给“有缘人”拨通电话,使电话一直保持通话中,一场“隔空骗局”随即上演。
阿某打通对方提供的号码,然后将2部手机放在一起,实现“有缘人”与被害人的“隔空对话”,阿某则一言不发,只需等待通话结束,然后再拨通下一个电话号码。其间,阿某清楚听到了两方的聊天内容,“有缘人”自称是“物流客服”,表示该“客户”网购的快递丢失了,物流公司将对“客户”进行赔偿。
阿某稀里糊涂帮“有缘人”足足打了2个小时电话,对方一会儿说自己是“机场工作人员”,一会儿又自称“教育培训机构客服”,以退费、兼职为由添加他人微信。虽然阿某感觉对方像在骗人,但一想到回报丰厚,便没理会那么多。
“你把收款码发过来,再删除两部手机里的所有聊天记录、通话记录,我给你转账。”2个多小时后,“有缘人”谨慎嘱咐。随后,阿某收到660元报酬。接下来的5天,阿某继续通过这种方式帮忙打电话,每天少则半小时,多则1小时,打了170多通电话,总共赚了1400元。
就在阿某拨打电话帮助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时,新和县公安局塔木托格拉克派出所民警已经掌握相关线索,很快将其抓获。讯问中,阿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如实供述,经过民警普法,他这才知道自己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后悔不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12月16日,新和县公安局对阿某处以罚款1400元、没收非法所得14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