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游戏
无障碍

198

评论

99

377

手机看

微信扫一扫,随时随地看

非法收受财物1.48亿余元 重庆市原副市长熊雪一审被判死缓

Thumbplayer Poster Plugin Image
播放
下一个
打开循环播放
00:00
/
00:00
倍速
3.0X
2.0X
1.5X
1.25X
1.0X
0.75X
0.5X
语言
多音轨
AirPlay
0
静音播放中,点击 恢复音量
画中画
网页全屏
全屏
error-background
你可以 刷新 试试
视频信息
1.33.6
播放信息 上传日志
视频ID
VID
-
播放流水
Flowid
-
播放内核
Kernel
-
显示器信息
Res
-
帧数
-
缓冲健康度
-
网络活动
net
-
视频分辨率
-
编码
Codec
-
mystery
mystery
-

按住画面移动小窗

X

2024年12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受贿案,对被告人熊雪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熊雪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图片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熊雪利用担任重庆市南岸区副区长,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永川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用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雪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熊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熊雪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202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使用。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自腾讯平台创作者,不代表腾讯新闻或腾讯网的观点和立场。
举报
评论 0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0条评论
首页
刷新
反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