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孝稷|“自然形成”与“战争资本主义”:清代中国和早期现代欧洲国家的疆域演化模式比较

作者:魏孝稷

来源:“世界历史编辑部”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世界历史》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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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宗乘之庙是承德外八庙中规模最大的庙宇,是汉藏建筑融合再创造的成功范例,见证了土尔扈特部回归等重大事件,体现了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图源:视觉中国)


西方汉学家对中国的疆域史、民族史研究一直存在较大的误区,他们往往把中原和边疆二元对立起来,将中原称为所谓的“中国本部”,将边疆视为“外部世界”,且用“帝国”“征服”“殖民”等西方概念叙述历史上中原与边疆的关系,严重忽视中原与边疆地区、汉族与少数民族长久以来密切交往且不断融为一体的历史经验。近些年来,与日本军国主义史观暧昧不清的所谓“新清史”在北美汉学界出现,“新清史”学者把“帝国史叙事”引向更加极端的境地,他们把清王朝视为一个与欧洲殖民帝国一样的“帝国”,在他们看来,中国不再是一个帝国主义的受害者,竟而变成了殖民帝国。此论甚为错谬,反映了汉学主义话语与霸权政治深度勾连这一不争的事实。借助西方强大的学术话语和宣传机器,“新清史”的错误观点仍在传布,值得警惕,中文世界对其有不少驳斥。本文采用比较视角讨论清代中国与早期现代欧洲国家疆域演化的不同模式,在历史比较当中揭示“帝国史叙事”和“殖民史叙事”应用于中国史研究的巨大局限,以澄清西方汉学家特别是“新清史”学者的根本误区。


一、清代前中期中国疆域的“自然形成”


1981年,谭其骧在“中国民族关系史研究学术座谈会”上发表题为《历史上的中国与中国历代疆域》的谈话,这篇谈话的内容后经修改正式发表,成为一篇具有重大理论指导意义的经典文献。在谈话中,谭其骧指出:“拿清朝完成统一以后,帝国主义侵入中国以前的清朝版图,具体说,就是从18世纪5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以前这个时期的中国版图作为我们历史时期的中国的范围。”为什么选择清前中期的中国疆域作为历史中国的范围,谭其骧认为清朝的版图不是侵略扩张的结果,“的确是历史发展自然形成的”。什么是“自然形成”,表面上看,谭其骧的表述较为模糊,甚至遭到不同程度的质疑。但事实上,谭其骧在这篇文献中不止一次提到“自然形成”,答案十分清晰。笔者粗略地总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清代版图是几千年来中原地区与边疆地区交往关系日益紧密化的自然后果,而非仅仅是清朝用兵的结果。清代大一统之前,中原地区与各边疆地区之间已经建立了相互依存的紧密关系,包括经济、文化关系,也包括政治关系,而且呈现越来越密切的发展趋势。到了17、18世纪,特别是经济、文化交流已经不能满足中原与边疆各族人民的需要,此时需要一个统一的中国进一步推动各族人民的交往,清朝顺应了这一历史趋势,完成了这一任务。不可否认,军事力量推动了清代的统一进程。但是,统一战争的性质不是侵略战争。谭其骧提到,统一战争不以获得土地为目的,往往带有防御战争的性质,他特别提到平定准噶尔的战争。平定准噶尔后,清朝的声威波及中亚,中亚的阿富汗、浩罕、巴达克山一度请求加入清朝,但是被拒绝了。清代统治者非常清楚,中原与西北边疆的密切联系远远超过与中亚的联系,两者有着实质性的差异。更重要的是,建立在经济、文化、政治持久交往基础上的清代版图并非基于一时的军事胜利。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依靠军事力量向外扩张的西方帝国最终瓦解了,而中国仍然保持最基本的疆域规模。

第二,中国疆域是长期以来中原和边疆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国家统一为各族人民带来共享的利益。谭其骧强调,中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的中国,历史时期中国的范围不等于中原王朝的范围,也包括中国少数民族生活的区域。少数民族对国家统一的贡献太大了,他尤其举了蒙古族和满族的例子。为什么少数民族也致力于推动并维护国家的统一,因为国家统一根本上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谭其骧总结说:“中原需要边区,边区更需要中原,需要统一在一个政权之下,这对中原人民有利,对边区人民更有利。”

第三,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疆域遭到帝国主义列强宰割,不再是“自然”形态。众所周知,鸦片战争以后的一百多年,由于西方列强和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丧失了部分领土,这是外力强制的结果。因此,在谭其骧看来,现代中国的疆域已经不是历史上自然形成的范围了。以鸦片战争为分水岭,相对于外部侵略势力宰割后的“非自然”形态,鸦片战争前的清代版图是“自然的”。

谭其骧的“自然形成论”在理论上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自然凝聚论”相互映衬,在史实层面也不断得到历史学、民族学、历史地理学、考古学、语言学研究的实证。当然,谭其骧的“自然形成论”主要集中在几篇文章当中,更多是高屋建瓴式的原则性阐述。因此,当前我们仍需要对“自然形成论”进行充实和完善。在这方面,文明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是有借鉴意义的。比如,以布罗代尔为代表的法国年鉴学派主张从总体史的角度理解文明。相对于政治史的重要性,他们更加看重地理环境、经济、文化等文明要素的基础性作用,而且注重各文明要素之间的相互关联。在很大程度上,谭其骧的研究思路与年鉴学派是契合的。也就是说,从文明发展史来看,清代疆域的“自然形成”不能仅仅被看作政权史的一部分,而应该被视为中国的地理环境、经济、人口迁徙、文化交流、政治交往等诸文明要素相互作用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结果。

二、“战争资本主义”与欧洲现代国家形态的二重性


从中国历史发展的内部来看,清代中国疆域的“自然形成”是中华文明长期演化的结果。如果从中欧比较的角度看,这种观点更加符合史实。欧洲国家的疆域基本是在16—18世纪(甚至到19世纪的时间里塑造而成的。查尔斯•蒂利总结道,990年,欧洲存在几千个政治体;到了1490年,演变出了200个左右的政治体;到了19世纪,这些政治体又被整合在二十几个民族国家的疆域之内。他概括称,大约从1500年开始,欧洲的政治体经过几百年的演变,一些帝国、城市国家或其他类型的国家形态转变成民族国家(national state。他称这一过程为“国家形成”(state-making。民族国家的核心特征包括:形成了较为清晰的疆域,国家合法地垄断暴力并在疆域内行使集中的强制性权力。其中,葡萄牙、西班牙、荷兰、不列颠联合王国、法国形成民族国家的时间相对较早,最为典型。


但是,这些民族国家的形成同时伴随着帝国的扩张。它们相继在整个美洲建立领土帝国(territorial empires,并进行了持续性的移民,彻底地改变了美洲的人口结构。在非洲和亚洲,它们先是建立商栈帝国(trading-post empires,随着军事势力的增强,逐步向腹地蚕食鲸吞,商栈帝国扩张为领土帝国。因此,这些政治实体不仅仅是作为民族国家而存在的,他们也属于帝国,即葡萄牙帝国、西班牙帝国、荷兰帝国、法兰西帝国、不列颠帝国。有些学者主张把作为政治实体的“帝国”视为一种国家形态,即帝国国家或帝国主义国家(imperial state,这是合理的。例如,詹姆斯•彼特拉斯(James F. Petras、莫里斯•莫利(Morris H. Morley以及劳伦斯•斯通(Lawrence Stone分别把美帝国和英帝国视为帝国国家。彼特拉斯和莫利认为,帝国国家是指一个政治实体将管辖权超出其本国领土之外,延伸至殖民地和其他国家,实行殖民统治,根本目的是为了资本积累。这种政治实体叠加了民族国家和帝国国家两种国家形态。事实上,它们也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只是为了学理分析的需要将两者分开叙述。当时的人们也认为宗主国和殖民地是一个单一的实体,这一观念在“七年战争”结束以后的英国更加明确。例如,英国政论家、经济学家阿瑟•杨(Arthur Young在发表于1772年的《关于大英帝国现状之政论》开头提到,英国的领土包括大不列颠、爱尔兰和世界各地的每一块殖民地和定居点。

因此,查尔斯•蒂利从民族国家的角度讨论早期现代欧洲国家的形成是不够的。不过,其国家形成理论依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蒂利认为,国家是通过控制强制资源比如武装力量、税收等实施强制的组织,获得强制的途径包括抢夺、制造和购买,资本和资本家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按照蒂利的理解,频繁的战争推动了欧洲社会中强制和资本的集中,缔造了国家,国家反过来发动战争,形成了强制集中和资本集中的螺旋轨道。然而,他对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观点也可以用于解释帝国国家形成,“战争缔造国家,国家发动战争”这一经典表述改为“战争缔造帝国国家,帝国国家发动战争”也是成立的。斯文•贝克特的研究可以补充欧洲“国家形成”的帝国史视角,特别是他提出的“战争资本主义”(war capitalism的概念。在贝克特看来,“商业资本主义”的概念不足以描述早期资本主义的特征,即“奴隶制、对原住民的剥削、帝国扩张、武装贸易、众多企业家对人民和土地主权的主张”。他毋宁称商业资本主义为“战争资本主义”,认为这一概念“更好地表达了其野蛮性与暴力性,以及它与欧洲帝国扩张的密切联系”。

无疑,“战争资本主义”的概念能够更加直观和准确地揭示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资本主义的兴起、帝国扩张与战争(以及战争动员之间相互纠缠、互为因果的关系,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可以说,战争资本主义是早期现代欧洲国家形成的主要驱动力。然而,这一观点并非查尔斯•蒂利和斯文•贝克特的发现。众多思想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已经给予深刻的揭示。马克思批判了残酷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维尔纳•桑巴特在《战争与资本主义》一书中系统探讨了“军国主义与资本主义发展之间的相互关联”。布罗代尔也发现,资本主义在兴起之初不是得益于市场和自由竞争,恰恰相反,得益于国家的力量对依附于国家的商人、企业家、金融家、船主等小圈子的庇护。从布罗代尔那里获得启发,沃勒斯坦在其皇皇巨著《现代世界体系》中阐述了不平等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与欧洲国家主义(statism如何相互激发的过程。进行类似研究的还包括蒂利的同行萨缪尔•芬纳。大量的事实表明,1500年以来,“帝国”“殖民”与战争资本主义是分不开的。换句话说,战争资本主义是“帝国”“殖民”概念的核心规定性。没有战争资本主义,则没有帝国。


三、中国未走向“战争资本主义”轨道


的确,与欧洲诸民族国家疆域集中化(territorial centralisation的趋势相类似,清代前中期中国的疆域最终底定,同时,中国与俄罗斯签订了一系列现代条约,这些都标志着中国开始向现代主权国家转型。中国在当时也面临着一个“国家形成”的进程。然而,这种相似的进程并不意味着清代的中国是“帝国”。清代中国的国家形态更非帝国国家。清代中国和早期现代欧洲国家形态的差异根本上在于中国缺乏战争资本主义的动机和后果。清代的中国当然存在战争,也存在资本主义萌芽,存在发达的商品经济。对于后者,有些学者最近提出明清时期中国社会为“农商社会”的说法,值得继续关注。然而,我们需要辨析的是,清代中国战争的规模和性质,商品经济或资本主义萌芽和国家、战争的关系,与欧洲国家存在什么样的本质区别。只有在中欧历史比较当中,才能准确把握两者国家形态的根本差异及其背后的根源。

第一,相比于欧洲,明清时期中国的战争规模小、频率低。欧阳泰的中欧军事史比较研究发现:“从1450年到1550年,中国的战争越来越少,烈度越来越低,军事革新也放慢了脚步。这时恰好是欧洲军事加速革新的时期,残酷的大规模战事接连爆发为之助力。”他提出,这100年是中欧历史上的“军事小分流”,而“军事大分流”发生在19世纪,两者存在因果关系。欧阳泰的研究基于他对中欧战争规模和频率的统计,颇能说明问题。这里还可以补充一个数据对比,即军队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从1500年到1815年,欧洲几个大国的军队人数占全国人口比例不断上升,从18世纪初到拿破仑战争结束,这一比例达到顶峰,法国达2.1%,英国和荷兰分别是5.4%和5.3%,瑞典达到7.1%。雇佣兵的人数没有统计在内。反观中国,清代的八旗军和绿营兵一般在80万左右,而清代的人口从2亿增加到4亿算,这一比例从0.4%下降到了0.2%。保守计算,欧洲诸国军队人数占全国人口的比例是中国的10倍以上。所以,从各种统计数据来看,早期现代的欧洲是高度军事化的社会,同时期中国则是低度军事化的国家。

第二,清朝的统一战争不以经济掠夺为目的,不受资本主义扩张驱动。欧洲国家在海外建立的殖民地实行经济掠夺的政策,巨量财富从殖民地向欧洲本土转移。沃德•巴雷特(Ward Barrett统计,从1493年到1800年,欧洲人在美洲攫取了全世界85%的白银和70%的黄金。在美洲和其他殖民地实现的原始积累是欧洲崛起的重要前提。与欧洲诸帝国以持续性的暴力在殖民地掠夺财富不同,明清王朝对边疆的治理一直依赖中央财政支出和中原省份的协饷。李中清指出:“明清王朝采取了一种不从边疆地区抽取财政收入,而是大量地从内地抽取税收以补充边疆地区经费的做法。”李中清的论断是准确的。根据现有学者的研究,清代边疆地区诸如西藏、新疆、东北、外蒙古、云贵地区不但不向中央提供税收,反倒从中央财政和内地省份获得转移支出银两达450万,约占国家财政收入的10%。因此,显著的事实表明,欧洲的帝国统治与清王朝的边疆治理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管理模式,把他们等同视之,是混淆视听,是对中国历史的严重扭曲。

第三,中国没有走向战争资本主义的扩张道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对战争,中国文化中没有侵略扩张和称霸世界的基因。这些命题经得起历史检验。长期以来中国与外部世界保持着长久的和平局面。在韩裔美国人康灿雄看来,明王朝建构的封贡体系维持了东亚近五百多年的和平秩序,这主要得益于中国在东亚拥有主导地位,但是从未将侵略周边地区列为自己的战略目标。然而,在和平局面之下,中国的商人并非没有冒险精神,广东商人、福建商人在南洋,浙江商人在东亚海域,山西商人在西伯利亚积极拓展经营之道,在18世纪之前也发挥着主导作用。与欧洲商人不同的是,如王庚武所说,中国的海外华人是“没有帝国的商人”。一言以蔽之,中国并未走向战争与资本主义两者相互刺激的发展道路。

总之,清代中国和早期现代欧洲国家疆域的演化存在不同的动力和发展规律,从“国家形成”的视角来看,中国既不是“帝国”,也非纯粹的民族国家。然而,包括“新清史”学者在内的西方汉学家,习惯按照自身的历史经验描述中国的历史,扭曲“他者”的历史和文化,或者有意为之,为西方霸权干涉政策张目。他们一方面泛化甚至滥用“帝国”和“殖民”等概念叙述中国历史,将中原与边疆、汉族和少数民族的交往交融史对立起来,另一方面,对中国的民族政策指手画脚,妄加批评,难以掩盖学术与政治的同谋共振。充满偏见的汉学不是真汉学,真正的汉学应是客观描述有关中国的知识。汉学家应该成为沟通中西的桥梁,而不应挖掘新的鸿沟。

西方拥有真正的汉学和汉学家,他们的学术成就值得我们尊重。然而,完全寄希望于西方汉学家解释中国的历史是行不通的。基于西方历史经验提炼而成的概念和理论并不能完全适用于中国的历史。比如,本文探讨的国家形态,在西方的学术概念中,主要包括城市国家或城邦、帝国或帝国国家以及民族国家等等。学者们不假思索地将这些概念比附于中国历史,甚至形成了固定的叙事范式。然而,从秦至清的国家形态以及当前中国的国家形态是具有典型性的,代表着一种不同于西方的类型。为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中国传统国家的国家形态及其演变这一重大课题。中国学者应立足于中国的历史经验,要善于借鉴西方学者的社会科学理论,更要融会贯通,积极探索国家形态研究的理论创新和历史叙事。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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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拾 壹
校审:初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