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头嫁女,低头娶亲”及其他

近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文献、田野和田野里的文献》时,提及多年前调查畲族文化的田野经验,师友以为有趣,嘱“写下来,供更多的人参考”。兹整理旧稿和旧日笔记,从中记取一二情节。

说来是25年前的事。从1998年3月到1999年10月的一年多里,我因工作关系到过福建11个畲族乡、21个畲族村;也因工作关系有机会就近观察畲族文化之种种情况,并现场取得畲族文化之种种图、文和口碑资料。

我曾见宁德市金涵畲族乡某家婚礼“拜堂”的照片。照片上,新娘站立、新郎跪拜。询问之下,知此情节同畲族《高皇歌》的传说有关:高辛帝下令平番,并承诺“谁人收取番王到,第三女儿结夫妻”。龙麒用计“咬下番王头”,三公主遂下嫁龙麒。按照这个传说,畲族的女性祖先是公主,公主可免跪拜之礼。民间因而有“高头嫁女,低头娶亲”之谚流传。据说,与此相关的婚俗还有:新郎娶亲派出的轿夫到得女家,按规矩只能坐在门外屋檐下(“人在屋檐下,哪敢不低头”也)或门内右边中柱以外(俗以左为大位和主位),这也是“低头娶亲”的情节。

清人徐珂《清稗类钞》记:“温、处畲客,极重祭祖,有画像、赤袋、香炉等。祖传以木制犬头,饰以金箔,涂以赤漆,置赤袋中。其祭也,初服赤色衣,继改黑色衣,祭时需三昼夜。祭坛之前,以白布图画像,形似卷轴,长可数丈,上绘槃瓠啣犬戎将军首级处,或高辛氏以女妻槃瓠处。”江远青、江远涵《建阳县志》(1832)亦记:“所奉神像乃古画一帙”,“疑即其始祖也。事毕,卷而藏之,秘不示人。虽素称莫逆之交者终不得见,然合百十家亦只二三轴而已”。承畲族朋友的好意,我收集有畲族祖图的照片,底本系清嘉庆十九年(1814)的绘本。尊重畲族的风俗,遵照畲族朋友的交代,我珍藏而秘不示人。学术研究当恪守学术伦理也。

福建畲族乡、村有“出头”之俗,其说法和做法与浙江畲族“做娘家头”同。《浙江省畲族的风俗习惯资料》记:“做‘娘家头’又称‘打生利亲’(音译),主要是女儿出嫁后,受到夫家的虐待,回娘家报告后,娘家组织亲房叔伯以及母舅等数十人到女婿家中讲理,直至女婿等承认错误,保证不再虐待后才回来。去做娘家头的人的路费(有的坐轿子去的路费)都要女婿家中负责,并且还可以任意将女婿家中的鸡、鸭、鹅、猪杀来吃,他人不得干涉。因此,在畲族中虐待妇女的情况很少发生”。“出头”(“做娘家头”)之俗,意在保护妇女权益也。

“竹篱茅瓦”曾是畲族民居的特点,这在福建各地方志里有许多相关记录。如:杨澜《临汀汇考》引《三瑶曲》诗云:“竹篱茅瓦白云齐”,又引长汀杨浚诗云:“叉木诛茅各打寮”;李拔《汀州府志》记:“多于深山中编荻架茅为居”;邓光瀛《长汀县志》引范绍质文谓:“结庐山谷,诛茅为瓦,编竹为篱,伐荻为户牖”;沈成国《上杭县志》引周亮工诗云:“畲客编茅别是蛮”;余钟英《古田县志》记:“多于深山编茅为居”;江远青、江远涵《建阳县志》涵《建阳县志》记:“屋以竹为盖,或编茅缉箸为之,间亦有用瓦者”。

在福建,“诛茅为瓦,编竹为篱,伐荻为户牖”者称茅草房,“以竹为盖,或编茅缉箸为之,间亦有用瓦”者称竹片屋。茅草房和竹片屋反映了低下的生活水平和落后的生产水平。1997年,闽东宁德地区畲族乡、村804户、3745名畲族群众的茅草房全部得到改造;1998年闽西龙岩市山羊隔畲族村85户畲族群众的竹片屋也得到改造。畲族群众世代居住茅草房和竹片屋的历史已成记忆,代之而起的是新居和新村。畲族群众对中共宁德地委、中共福建省委心存感恩。

附带言之,山羊隔畲族村是1953年国家民委开展民族识别工作时选取的三个畲族调查点之一,是典型的畲族乡村。

图片本文作者汪毅夫   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