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四通 | 九十年前的“语文运动年”

1934年,中国进步知识分子为救亡图存,以语文运动的形式开展思想文化战线上的“反围剿”斗争。这一年一浪高似一浪的语文运动中,最为人瞩目的当属大众语运动。1930年代初左翼文化阵营开展“文艺大众化”的讨论,周扬、瞿秋白、茅盾和陈望道等人已经开始论及语言形式问题。到1934年,由于复古风起,提倡文言复兴、反对白话文的论调甚嚣尘上,由此讨论的方向也自然转向并聚焦于语言问题。

在左联领导下,陈望道、胡愈之、叶绍钧、陈子展、夏丏尊等十二位沪上知名文士发起保卫白话文的运动。他们商定采用“大众语”名称,以《申报·自由谈》等为阵地发表系列文章。第一篇陈子展的《文言—白话—大众语》(6月18日)推出了“大众语”的概念:大众语是“包括大众说得出、听得懂、看得明白的语言文字”。第二篇陈望道的《关于大众语文学的建设》(6月19日)对概念作进一步完善,指出“写也一定要顾到”,大众语要让大众“说得出,听得懂,写得顺乎,看得明白”。第三篇胡愈之《关于大众语文》(6月23日)进一步在内容层面予以充实:大众语应该“代表大众意识”。至此,大众语成功引起公众关注,成为舆论界炙手可热的话题。于是在1934年的盛夏溽暑中,各界读者围绕着大众语和文言、白话的关系,如何建设大众语及大众语文学等问题展开讨论。随着讨论的深入,“普通话”之名也被多次点出,对大众语中“大众”的理解也逐渐接近其中的“普通”。可以说,大众语为解放后普通话标准的制定奠下了学理的基础。

几乎同时登场的还有拉丁化新文字运动。汉字难学、难写是当时的共识,为快速扫除文盲、普及文化,瞿秋白、吴玉章等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创制了拉丁化新文字,并在旅俄工人中小范围推行,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大众语运动促进了拉丁化新文字在国内的研究和推行。《中华日报·动向》先后发表张庚《大众语的记录问题》(6月24日)、叶籁士《大众语·土语·拉丁化》(7月10日)等文介绍拉丁化新文字。可喜的是,拉丁化新文字得到鲁迅先生的关注和支持。他连续发表了《答曹聚仁先生信》(8月2日)、《门外文谈》(8月16日前后)、《汉字和拉丁化》(8月23日),《中国语文的新生》(9月4日)、《关于新文字》(12月9日),热情予以推荐。他说:“和提倡文言的开倒车相反,是目前的大众语文的提倡,但也还没有碰到根本的问题:中国等于并没有文字。待到拉丁化的提议出现,这才抓住了解决问题的紧要关键。”“只要认识二十八个字母,学一点拼法和写法,除懒虫和低能外,就谁都能够写得出,看得懂了。况且它还有一个好处,是写得快。”

这样,拉丁化新文字运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研究和推广团体纷纷成立,为不同方言“量身定制”的新文字纷纷出台。可以说,拉丁化新文字运动为1958年颁行的《汉语拼音方案》积累了经验,作了必要的准备。

这一年兴起的手头字运动也值得一书。在《太白》1934年的创刊号上,胡愈之刊文提倡用别字和词儿连写的办法来写文章,作为从方块字到拉丁字的过渡阶段。为了实践他的观点,文章从题目(“怎羊打到方块字”)、署名(“胡芋之”)到正文充满了别字,引起了广泛争议。陈望道等也认识到拼音文字不可能立即取代汉字作为大众语的记录工具。他们把眼光投向民间流行的“手头字”,即“民众手头书写的字体”。因为这些字“手头上大家都这么写,可是书本上并不这么印”,所以如果能用到印刷上去,使得文字易识、易写,则更能够惠及大众。1935年春,陈望道联合丰子恺、叶圣陶、郭沫若、胡愈之等各界人士二百余人以及太白、世界知识社、读书生活社、文学社、新生活周刊社、现代杂志杜等15个杂志社发表《推行手头字缘起》及《手头字第一期字汇》(收字300个)。《论语》《太白》《译文》等刊物率先响应,采用手头字印刷。推行手头字是我国现代文化史上一次重要的简化汉字运动。手头字促进了1935年《第一批简体字表》的颁行,大部分为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采用。

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语文运动的本意,就是通过运动的方式将语言长期积累的变化释放出来,以适应变化了的社会语境。九十年前的部分主张今天看来也许过于激进,不合时宜,但正所谓“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如陈望道所说:“我们要保白话文,如果从正面来保是保不住的,必须也来反对白话文,就是嫌白话文还不够白。他们从右的方面反,我们从左的方面反,这是一种策略。只有我们也去攻白话文,这样他们自然就会来保白话文了。”文化思想领域是没有硝烟的战场。有时只有通过这种貌似激进的策略,下一番猛药,庶几才能推动语文的一点点进步,促进思想的解放。大众语运动促进了普通话的诞生,拉丁化新文字运动催生了汉语拼音方案的诞生,手头字运动使得简化字的概念深入人心。1934年可称得上是“语文运动年”,它是中国语文现代化史上浓墨重彩的一页,值得纪念。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中文系、望道研究院)

图片

  作者:

文:霍四通编辑:李纯一 刘迪责任编辑:杨逸淇

转载此文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