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交警致全市“老年代步车”车主、驾驶人:
“当初卖车的商家不是讲这是非机动车,不用上牌也不用考驾驶证吗?”
“路上这么多类似的车,大家不是照样开吗?”
“我是想上牌的,但是交警的车管所不给上呀?”
针对大家可能产生的种种疑问,我们做如下解答:
“老年代步车”到底属于什么车?能在哪些地方行驶?
答:目前城区道路上行驶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绝大部分都不是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国家强制标准生产的。这些车辆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家都不能提供机动车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只能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按照许可,厂家生产的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仅可以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内通行。所以,您的“老年代步车”不应上道路行驶。
“老年代步车”是否可以上道路行驶?
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城区道路上常见的“老年代步车”都无法登记上牌,所以是不可以上道路行驶的。朝阳公安交警将于2025年起,对上道路行驶的“老年代步车”开展全面治理。
为什么公安交警部门不给此类车上牌?
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公安机关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对于列入此公告范围内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一律予以登记。因此类三、四轮电动车不在公告范围内,所以无法办理登记上牌业务。来源:朝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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