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培建:警惕西方族群理论的危害

作者:沈培建

来源:《历史评论》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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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挪威人类学家巴斯的理论,族群的关键因素是“族群认同”的自识归属性和对外排他性,以及文化差异形成的区隔族群的“边界”。族群意识的重要内涵就是具有排他性的“认同”意识和强调分隔的“边界”意识。这种族群“文化论”自20世纪60年代出现之后,逐渐成为西方族群理论的主流观点。然而,族群是在种族基础上形成的群体,“族群认同”首先是对自己种族的认同,“族群边界”也是由种族差异构成的。


“族群化”宣扬的“族群认同”强调对本族群的认同,对其他族裔群体则表现出强烈的排他性。族群成员视本族群为“我们/自己”,视其他群体为“他们/异己”。全社会所有族群之间都是“自己—异己”的关系。西方以个人为中心的价值观、不同族裔组成的社会、相对短暂的民族—国家形成史和崇尚独立分治的意识形态,决定了族群的“小”认同总是优先于国家/民族的“大”认同。同处一个社会的族群,犹如一丛丛灌木,虽然生长在一起,但每株分隔独立,各有自己的枝干、自己的根。因此,族群认同具有多重取向:如对自身种族的认同,对自己祖籍国和原民族的认同(即对自己“根”的认同),对移居国和当地民族的认同等。多重认同取向不一,有时相互矛盾。“族群认同”内在的矛盾性削弱了族群对国家/民族的认同,不利于形成与整个国家/民族认同上的一致性。西方学者力图将族群认同引向国家认同,但他们发现,自己一直鼓吹的族群“小”认同是迈向国家/民族“大”认同的障碍。


显而易见,族群认同意识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着本质区别,两者根本对立且互不兼容。共同体意识是由中国各民族意识凝聚而成。各民族犹如中华民族参天大树上的枝叶,无论多么繁茂,都属于同一个树干、同一条根。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自古就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家国情怀。在中国,以群体为中心的价值观、不断凝聚融合的中华民族和自古以来的大一统国家意识形态,形成了“个人—社会—各民族—中华民族—国家”之间内在的一致性和一体性,进而决定了“个人—社会—各民族—中华民族—国家”认同上的同一性和统一性,决定了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高度契合。反观西方族群社会则不存在这种一致性、一体性、同一性和统一性。因此,族群认同虽然有时可以与国家/民族认同相一致,但很难形成两者间的高度契合。


总之,如果将汉族和少数民族“族群化”,沦为“族群”的中国各民族成员只强调对自身的认同而排斥其他民族,如果各民族互相排斥,视彼此为“异己”,那么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将不复存在,中华文明也将失去其生命载体。


(原题《关于西方“族群”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再反思》,摘自《民族研究》2024年第2期)


作者单位:加拿大西门菲沙大学


编辑:拾 壹
校审:初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