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初,埃塞俄比亚老皇帝约翰在与苏丹的马赫迪耶军队的冲突中受重伤,不久不治而亡。3月25日,拥兵自重的埃塞首都亚的斯亚贝巴附近舍瓦地区统治者孟尼利克二世在征服提格雷和阿姆哈拉反对势力后,自立为埃塞俄比亚皇帝。一个月后,5月2日,他与意大利签署了《乌查勒条约》,承认意大利对于已经实际占领的埃塞俄比亚东北部红海沿岸的厄立特里亚和提格雷地区的部分土地,以换取对孟尼尼克二世政府的承认以及大量军火援助。
然而,这份双语条约并没有用意大利语和阿姆哈拉语表达相同的意思。意大利文本规定埃塞俄比亚必须通过意大利处理外交事务(使其成为意大利的保护国),但阿姆哈拉文本只是简单地规定埃塞俄比亚可以通过意大利大使馆与外国势力联系并处理外交事务。然而,意大利外交官声称,最初的阿姆哈拉文本包含了该条款,并且孟尼尼克故意签署了该条约的修改副本。1889年10月,意大利根据《乌查勒条约》通知所有欧洲国家政府,埃塞俄比亚现在是意大利的保护国,因此其他欧洲国家不能与埃塞俄比亚保持外交关系。除了仍然坚持对厄立特里亚的主权要求的奥斯曼帝国和不喜欢东正教国家被罗马天主教国家征服的俄罗斯之外,所有欧洲列强都接受了意大利的保护国要求。
条约部分内容如下(意大利语版本)
第1条。
意大利国王陛下和埃塞俄比亚万王之王陛下之间将有永久的和平和持久的友谊
第2条。
每一缔约方均可以由另一方委派的外交代表代表,并且可以任命驻对方国家的领事、代理人和领事代表。这些官员将按照欧洲各国政府的惯例享有一切特权和豁免权。
第3条。
消除对两个缔约方行使其权利的领土范围的任何误解(重新划分边界),新边界线如下:
高原线将标志着埃塞俄比亚和意大利的边界;
从阿拉法利地区出发:Halai、Saganeiti 和 Asmara 将是意大利边境的村庄;
阿迪·内法斯(Adi Nefas)和阿迪·乔安妮斯(Adi Joannes)将位于意大利边境的博戈斯一侧;
从阿迪·乔安妮斯开始,一条由东向西延伸的直线将标志着意大利和埃塞俄比亚的边界。
第4条。
黛布拉·比森院及其所有财产将仍然是埃塞俄比亚政府的财产,但埃塞俄比亚政府将不能将其用于军事目的。
第5条。
往返马萨瓦的大篷车将按埃塞俄比亚境内价值的 8% 缴纳单一关税。
第6条。
通过马萨瓦进出埃塞俄比亚的武器和弹药贸易将仅对万王之王免费
每当后者希望获得此类通行时,他必须定期向意大利当局提出请求
带有皇家印章的文件请求,满载武器弹药的商队将在意大利士兵的保护和护送下行驶,直到埃塞俄比亚边境。
第7条。
缔约双方主体将可携带随身物品自由入境、旅行并将受到政府及其雇员的更大保护。但严禁缔约双方武装人员聚集,并试图通过武力获取粮食和家畜。
第8条。
在埃塞俄比亚的意大利人和在意大利或意大利领地的埃塞俄比亚人将能够买卖、出租和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他们的财产。
第9条。
两国的臣民信奉宗教的权利都得到充分保障。
第10条.
在埃塞俄比亚的意大利人之间的纠纷或争议将由意大利驻马萨瓦当局或其代表来决定。
意大利人和埃塞俄比亚人之间的争端将由马萨瓦的意大利当局及其一名代表和一名埃塞俄比亚当局代表来确定
第11条.
如果一名意大利人在埃塞俄比亚死亡,或者一名埃塞俄比亚人在意大利领土上死亡,当地政府将保护他的所有财产,并将由死者所属的政府当局处置。
第12条。
在任何情况下,埃塞俄比亚当局必须将被指控犯罪的意大利人移交给马萨瓦的意大利当局审判
同样,被指控在意大利领土上犯罪的埃塞俄比亚人将受到当局的审判
第13条。
意大利国王陛下和埃塞俄比亚万王之王陛下承诺互相移交为逃避惩罚而从一个国家逃到另一个国家避难的罪犯。
第14条。
奴隶贸易违背了基督教的原则,万王之王陛下埃塞俄比亚政府承诺全力阻止这一事件的发生。
第15条。
该条约对整个埃塞俄比亚帝国有效。
第16条。
在本条约签署之日起五年后,两个缔约国中的一方可能希望引入一些修改,但他必须提前一年告知另一方修改,同时保持坚定立场并在领土上做出让步。
第17条。
埃塞俄比亚万王之王陛下必须借助意大利国王陛下的政府,与其他大国或政府进行一切贸易。
第18条。
如果埃塞俄比亚万王之王陛下有意给予第三国国民在埃塞俄比亚建立企业和工业的特殊权利,那么在同等条件下,意大利人将始终享有优先权。
第19条。
该条约以意大利语和阿拉姆语起草,两个版本均一致,两个文本都将被视为正式文本,并且在所有方面都具有同等的可信度。
第20条。
该条约将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