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复曾言:“革命之世,不必皆暴君。”
辛亥革命这一“五千年之大变”,是中国历史上一次根本性的大转折,然而旧制度崩溃之迅猛,大革命兴起之骤然,出乎当时人的预想,也为后来者所深思。
晚清时期,朝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广度推行全面改革之时,革命却能较为轻易地速成,那么“改革”与“革命”,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竞争关系?
晚清政治结构要比18世纪末的法国远为复杂,也蕴含了更多中国自身的政治命题,需要从更长的时段来观察和理解。分享3本好书,一起读懂晚清。
1.罗志田《革命的形成:清季十年的转折》:旧制度”因何解体,“大革命”如何酝酿,一场带有自毁意味的新政,一次悄然催生革命的改革,罗志田教授重磅新著重释“辛亥巨变”清季的现实困境是,一个小政府的机构,却不得不行使大政府的职能;不仅思想上没有充分的准备,在政治伦理、行为模式和体制方面,也都缺乏足够的预备。朝廷如此,民间亦然。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清廷却仓促进行了一系列具有根本性的制度改革。从废科举到筹备立宪,件件都是以千年计的巨变。今人常说中国人缺乏法制观念,恐怕多是以其心目中某种特定的"法制"概念来反观中国现象。君不见戊戌维新时康有为就呼吁要从根本上一举改变"大经大法",而最主要的反对意见则是动辄曰新法"有违祖制"吗?双方关注的重心,恰是法与制,以及法制基础上的法治。而当时"变法"一语的产生,并被后人用以概括那一时段的改革议论和举措,都体现了强有力的法制观念。各国考察政治大臣戴鸿慈和闽浙总督端方奏请改定全国官制时,便强调日本"宪法之推行有效,实由官制之预备得宜"。关键是其后隐伏的准则∶"未改官制以前,任人而不任法;既改官制以后,任法而不任人。"前者若"法既敝,虽圣智犹不足以图功";后者则"法有常,虽中材而足以自效"。
次年,御史黄瑞麒也上奏说∶立宪国的实质是法治国,"法治国任法而不任人,人失而法不失,故其国能长治久安;非法治国任人而不任法,人失则法亦失,故常朝治而夕乱"。时人这样的表述尚多,都指向一种重制度而轻人的思路。在朝廷没有并无太多暴戾苛政的情形下,为何会发生革命?清朝何以骤然崩溃,革命何以轻易速成?
改革开启后,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体制或结构及政治伦理是否改变、怎样改变及以何种速度改变。正是由于制度的困境,使自上而下的新政带有了“自毁”的意味,并最终不得不让位于自下而上的革命。
立足于文化眼光,借助历史想象,观察“中国的近代”,述说一个大国如何从历史转身。本书大体分为五个板块,分别是偏重古代的通论、近代中国的重要转变、以千年为计量单位的历时性大事件评述、一组重要著作的书评以及近代的学术和教育。
延伸阅读:《乱世潜流:民族主义与民国政治》(修订版)本书侧重的时段是民国建立后的十多年,民族主义思潮下的抗御外侮与国家建构,是罗志田教授诠释近代中国政治史之力作。2.苏生文《晚清以降:西力冲击下的社会变迁》:全方位地展现了晚清几十年间的社会变迁,阐述了这一时期中国如何被动地接受“西方文明”《晚清以降:西力冲击下的社会变迁》,这部书的选题非常好,主要是命中中国近现代转型之际的重大历史关键,这个问题值得研究,对于当下有现实意义。我们都知道,在三四十年代的北京,一户普通人家住一整个四合院还是很普通的事。而在今天,如果仍然按照林语堂的说法,所有的建筑都建成“其屋顶应该静静地半掩半现在树荫之下,柔软的枝条仿佛还在轻轻地抚摸着它的眉梢”的话,也就是全部建成传统的四合院或其他形式的单层或低层的建筑,并遵守传统,使用天然木材而不是“石头、砖块和灰浆组合起来”的建筑材料,简直是不可想象的。3.李启成《碧血难招蜀道魂:晚清资政院研究》:立足《速记录》等原始档案,全面深入解读晚清资政院的实际运作,鲜活呈现晚清政局的风云变幻资政院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代议机构,其设立与议事是晚清力图实施宪制的重要标志,亦为议会政治在中国的一次勇敢尝试。根据《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等原始资料,对资政院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其内容大致以第一次常年会和第二次常年会为中心分上下两编,分别阐述了会议召开的背景、议长和议员、会议规则、主要议案、影响和历史反思等内容,附录部分包括第二次常年会议事概况、议员和政府特派员简介以及资政院大事记等,是中国法律史、宪制史研究的用心之作。延伸阅读:《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晚清预备国会论辩实录》(修订版):了解晚清新政,全面认识中国社会的近代转型《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真实、鲜活地记录了旧邦新造之际新旧思想交锋的众生相,是故20世纪60年代初就有学者撰文提醒学界重视这一记录,80年代一些海外学者不惜远渡重洋寻找它。整理者费20年之力,将这一记录点校、注疏,嘉惠内外学界,功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