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市红十字会_市级动态】
突发意外或疾病,如这时身边有个人会急救,这将会大大增加急救成功的概率。《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红十字力量将越来越凸显,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市民懂急救、敢急救、会急救。公众将由此成为急救链条的重要一环。
据统计,这些年我市每年大约有30多万人次群众接受红十字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然而,真正敢在急救现场出手救人的市民还是不多。另外,我市目前在公共场所投放了4000余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可是有多少市民会用、敢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院前医疗急救中,最关键的不是硬件资源多不多,而是社会公众参与度高不高。
为了有效利用急救“黄金四分钟”,打通公众参与现场急救的“最后一公里”,《条例》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急救,增强社会公众急救意识和能力,并明确指出红十字会应当承担的职责。
《条例》规定,红十字会要依法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市和区(县、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应当建立急救志愿者队伍;应当建立、完善社会公众急救培训体系,培育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急救培训师资力量,组织、指导开展社会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公民自救互救水平。
遇到突发意外或疾病
如何才能做到“敢救会救”呢?
欢迎市民朋友们咨询所属地红十字会
一起来学习应急救护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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