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医疗保障!这场新闻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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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上午,

泉州市“全民参保惠民生新闻发布会召开。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医保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有效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持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医疗保障更加可感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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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全民参保,


全民医疗保障网织得更密更牢。


在全国率先开展全人群参保数据治理工作,建成基本医保“一人一档”参保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市-县-镇(街)-村(居)-网格员”五级联动的管理体系,形成“数字化+网格化”新模式,了解、服务人口流动,参保扩面更加精准高效。全面实施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落实持居住证参保相关政策,分群体发动参保,开展职工医保扩面行动、儿童参加基本医保专项行动,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让“人人享有医疗保障”落到实处。截至2024年11月底,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725.47万人,其中职工医保128.60万人,居民医保596.87万人,全市户籍人口参保率达96.57%,常住人口参保率达96.39%。


2


完善“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实现医疗保障服务从有到优。


遵循公平适度、稳健运行原则,建立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梯次减负的医疗保障制度,制定全市医保待遇清单,让全市医保政策规范统一。在全省率先推行职工医保门诊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转变,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综合保障制度。开展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拓展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巩固提升参保居民住院保障水平。强化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建立高额医疗费用预警监测机制,今年以来医疗救助了66.06万人次,救助金额达1.5亿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救助保障。持续扩大保障范围,医保药品目录扩大至3159个品种,各种创新药通过谈判降价纳入医保,441个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83种药品纳入门诊单列结算。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将8个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和2类可另行收费耗材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8.28%、69.77%。


3


深化“三医”融合协同发展,


推进医疗保障供给侧系统集成改革。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今年以来组织7批次106项项目及价格调整,进一步理顺比价关系,优化医院收入结构。常态化推进药耗集采,今年来组织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落地执行国家、省际联盟及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合计13批次,涉及中选药品143种,中选医用耗材17种,价格平均降幅达到63.54%左右。目前全市药耗集采品种分别扩大至637种、49种(其中市级集采品种14种)。全面推行多元复合式收付费方式改革,78家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全部实施DRG付费改革,覆盖率达100%,511个病种实施按病种收付费,开展10个中医特色优势门诊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实行按床日收付费改革,促进医疗服务提质增效降本。在全市8个县域11个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打包支付,促进基层服务模式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推动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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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


坚决用好守好人民群众


“看病钱”“救命钱”。


推进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的医保基金智能审核和监管,全市313家医疗机构接入事前提醒平台,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强经办稽核和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建立交叉检查、飞行检查两种手段并用、双管齐下的专项检查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建立行刑衔接三方合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重点药品耗材,以及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出台《泉州市医保医师违规行为记分管理暂行规定》,警示教育医保医师自觉遵守诊疗规范,主动约束手中的“处方笔”。今年以来全市医保部门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74家,发放“三函两牌”3140张,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45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欺诈骗保犯罪线索5条,查处定点医药机构2020家次,处理违法违规人员88人,拒付、追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714.74万元,收取违约金、罚款合计3710万元,曝光典型案例2926件。


5


全面推进医疗保障服务全域全场景提升,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幸福感。


全面提升医保全领域服务,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覆盖率100%,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达3973家(含村卫生所1916家)。在医保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医保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到100%,深化医保码、移动支付等数字化医保服务应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3973家,10种门诊慢特病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实行医保服务站和定点药店星级管理模式,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第三方评价。探索闽台医保融合,成立泉州市台胞台企医保服务中心和台胞台企医保服务站,上线全国首个面向大陆所有台胞的医保/健保线上服务平台。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成立全省首家人才医疗保障服务机构。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用改革破解医保难题,奋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为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贡献医保力量。


答记者问


Q1

请问为什么要鼓励居民参加基本医保?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什么好处呢?谢谢!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宗平: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鼓励居民参加基本医保,是为了维护全体居民的健康权益。基本医保不分年龄、不论病史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基本、可靠和安全的医疗保障,确保广大群众能够及时就医,医疗费用能够得到分摊。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好处多,具体体现在:一是缴费少,补助多。城乡居民医保群众个人交小头,政府补助占大头,2025年度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400元,平均每天自己出1块多,用低成本获取对自己健康的保障。对于生活困难的群众,还有资助参保政策,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二是可以享受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住院医疗、大病保险、生育医疗等多方面保障。简要概括起来就是“四个保”保门诊:参保居民在市内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一年可报销420元。享受34个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政策,除11个病种单独设置3000元-10000元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其余病种完全参照住院报销。另外还能享受83种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的报销政策,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保住院:参保居民在市内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65%、82%、92%,在市外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45%,基本医保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今年,我市参保居民平均住院率16.28%,在三级、二级、一级(含未定级)医院的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12293元、5581元、3022元,次均报销金额分别为6905元、4445元、2552元,10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加起来都不及一次住院费用的报销。保大病:如果发生高额医疗费支出,个人自付的范围内费用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进一步保障。大病保险无需另外缴费,就可以直接享受,最高支付限额达25万元。保生育:参保居民在市内生育的,享受顺产1300元、剖宫产1800元的定额补助;在市域外生育的,享受顺产1100元、剖宫产1300元的定额补助。三是可以享受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保卡或医保码就可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在异地就医的,只需线上或线下提前备案,就能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在这里提醒广大居民朋友,离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仅剩18天,请还没有参保缴费的抓紧办理,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Q2

请问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有哪些方面的投入?谢谢!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丽蓉: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巩固全民参保成果。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财政补助标准从2003年的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2024年的每人每年670元;财政补助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比重均保持在60%以上。2024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资金约40亿元。

此外,各级财政还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给予分类资助,并按“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救助对象实行救助。2024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我市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助资金超过2亿元。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公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城乡居民。


Q3

请问我市近600万参保居民的缴费服务有哪些方面优化?谢谢!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翔: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部署,立足城乡社会结构及群体差异,聚焦缴费人需求,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方式并举,从三个方面优化提升缴费服务水平。


第一,我们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整合税务、医保等系统信息资源,打通数据集成渠道,推出“社保费闽捷办”平台,缴费人只需登录1个系统,就可办理3大类20小类业务。


第二,我们关注特殊群体的缴费需求,针对新生儿群体,我们通过区块链信息技术,实现新生儿从出生医学证明获取、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享受全流程,从5个工作日办结缩短至“秒办”;针对老弱病残群体,我们创新“社保协理员”制度,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为他们解决缴费难题。


第三,我们充分发挥税务基层窗口、农行、农信社柜面的缴费兜底作用,为边远乡村和有现金缴费需求的群众提供缴费便利,打通社保缴费“最后一公里”,实现城乡居民缴费无障碍。



Q4

请问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居民参保实行什么样的激励约束机制?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宗平: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鼓励参保居民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连续参保缴费,从根本上更好维护全体参保人的利益,确保基金平稳运行,《指导意见》提出对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设置激励措施,对断缴人员设置约束措施。


一是在激励措施方面,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和基金零报销人员相应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二是在约束措施方面,设置了“两个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待遇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因此,为维护个人医保权益,建议每个人都积极按时参保缴费。


Q5

请问医保部门通过哪些举措提升医保服务,提高群众参保获得感?谢谢!


市医保中心欧家庆主任: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主要通过以下举措提升医保服务,提高群众参保获得感:


一是健全医保服务网络。实现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在全市49家二级以上医院设立53个医院医保服务站,在部分革命老区、高校、市老年活动中心设立医保服务站(中心),设立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服务站),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


二是提升医保服务质效。实行全市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28项医保服务事项实现办理环节和办结时限的规范统一,全面推进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医保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到100%。


三是推动医保全领域服务提升。开展全市医保经办服务督导师及服务标准化全覆盖培训。创新实行星级管理模式,评定五星级医保服务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7家、14家,四星级医保服务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4家、44家。对全市28家二级以上定点公立医院开展医保服务第三方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