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规范“私人陪游”新业态,正视其存在是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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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璟璟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不断发展,个性化和私密化成为游客需求新的增长点,“私人陪游”服务也随之兴起。许多游客开始考虑这种私家导游或伴游服务,不仅有人陪玩陪聊陪拍照,还能“顺便交个朋友”。对此,有从业者介绍,“这种陪游服务提供固定的路线,也支持私人定制,包括一名导游,有时还有一名司机。其实也相当于旅游团形式,但团里只有你一个人”。然而,这种形式虽然灵活,却也存在无导游资质、无安保措施、不专业等隐患。(中国之声)

此前,“旅行陪拍”“登山陪伴”等新业态频频走红,其特殊的服务模式和背后的从业生态,令很多人好奇不已。而将这种细分的“旅游新业态”加以整合,于是也就有了所谓“私人陪游”的概念。“这种陪游服务提供固定的路线,也支持私人定制,包括一名导游,有时还有一名司机。相当于旅游团形式,但团里只有你一个人。”如果说,传统的旅行团是标化的,而“私人陪游”则是个性化的。

那种精品化的“小团”,其实一直有之。但一般来说,其属于旅行社的“高端产品”,往往收费不菲。其背后的道理很简单,导游的收入通常都是基于“人头”和“购物返点”,团里人越多,则大概率收入更高。所以,倘若导游带“小团”,为了使得收入大体相当,那么客单价注定要高出不少。所以,传统旅行社的“小团”,也别是“一人团”“家庭团”产品是缺乏竞争力的。而近来兴起的“一人团”“迷你团”,则完全是另一番逻辑。

“私人陪游”的从业者,很多都属于“个人单干”“兼职客串”,他们本来就接不到“大团”,也不会去接“大团”,故而也就不存在机会成本一说,组织点“家庭团”“一人团”纯属“净增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自雇经济”,呼应了很多行业去机构化的浪潮,然而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在于,根据法律规定,导游必须通过旅行社委派才能接待游客。如果导游未取得导游证或者导游证已过期,仍然接待游客从事导游活动,也是违法行为……旅游行业的去机构化,还真没那么简单。

当然了,“私人陪游”到底是不是属于“导游”,还可以掰扯一番,但这种文字游戏显然没有太多意义。默认存在,并不是一种好的状态。真正应该做的,是正视其存在,并适配“新业态”给出新的规范化管理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