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静等同志辞职请求的
决 定
(2024年12月10日廊坊市安次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刘静同志因工作需要调出安次区,崔克明、曹建新同志因个人身体原因,王会轩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经廊坊市安次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接受刘静辞去廊坊市安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崔克明辞去廊坊市安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曹建新辞去廊坊市安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王会轩辞去廊坊市安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廊坊市安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廊坊市安次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10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廊坊市安次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30日通过)
决定任命:
赵宏飞同志为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王力同志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30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廊坊市安次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表决通过)
任命:
张莉莉同志为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苏晓玫同志为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周治服同志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邓慧芳同志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10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廊坊市安次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表决通过)
任命:
杨薇同志为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10日
编辑:张翠伶 王静
审核:王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