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
是家长关心的大事
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中小学校“示范食堂”优质项目标准
1. 基本标准达标。达到“硬件示范、色标示范、卡位示范、合同示范”的建设标准。
2. 日常监管情况。2021年9月起,三年内学校食堂抽检100%合格,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处罚”,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3. 电子台账记录。2024年9月,“日周月”管控、食材采购、食品留样、人员晨检、餐具消毒、校园陪餐规范使用电子台账。
4. 家长参与监督。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向家委会开放,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跟进处置。
宁波市北仑区顾国和中学
宁波市鄞州实验中学(沧海路校区)
宁波市奉化区凤鸣未来学校
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
宁波光华学校
象山县政实小学
宁波高新区求精书院
接下来,宁波将继续围绕校园食品安全提升、中小学校“示范食堂”建设,着力构建行业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四责”联动体系,织密织紧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
来源:宁波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