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刑警》透露悍匪周克华曾给女友拍艺术照,探访发现有40余张价值约5000元,被判5年出狱后育有两子女

全文2245字,阅读约需7分钟,帮我划重点

划重点

01电视剧《我是刑警》第22集中透露,悍匪周克华曾给女友张某拍艺术照。

02张某当时21岁,与周克华在网上认识后,周克华窜至四川宜宾与女友租房同住。

03由于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罪和窝藏罪,张某被沙坪坝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1万元。

04张某于2017年出狱回家,育有一儿一女,现在一家人日子过得有些艰难。

05当地政府正在想办法给予张某一家人适当的帮扶。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电视连续剧《我是刑警》时下正在央视热播,剧中透露称当年震惊全国的悍匪周克华曾给女友张某拍艺术照。那么现实中他俩是如何认识的,张某现状如何?

剧情:

电视剧第22集展示周克华曾给女友拍艺术照

电视剧《我是刑警》第22集第6分57秒显示,张克寒被两民警在巷子里当场击毙后,其女友出现在审讯室里。

审讯人员问她说,“你这么年轻漂亮,怎么跟这种恶魔混一块了?”

面对审讯,她一言不发,但紧张、痛苦、焦虑的神情写在脸上。

后来,当审讯人员提醒她说,“他下一个要杀的目标就是你。”“你在他心里是个啥,猎物,挡箭牌,帮他脱身的挡箭牌。”

这时,她不禁悲从心来,开始小声抽泣,后来哭出了声。

审讯人员又问她,“当时你有机会离开他呀。”

她哭着说,自己跑不掉,张克寒会杀死她的,她有病,他答应要给她治病,“他还给我买了金项链,买了化妆品,还拍了艺术照,我怕他,我离不开他,我反正就是烂命一条,走到哪算到哪嘛。”

图片《我是刑警》剧照

图片剧照

剧中的张克寒就是悍匪周克华的反面原型,他曾在8年间致6人受伤11人死亡,系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案犯、公安部A级通缉犯。

现实中周克华的女友姓张,当时21岁,老家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某村。

照片:

父亲曾称女儿提着装有照片的箱子回家共有40余张

《我是刑警》剧中提及到的艺术照,现实中确实有。

2012年8月15日晚上,有媒体驱车来到张某老家,父亲张先生从她卧室里提出一个红色箱子和一张约一米高的女儿的大幅单人艺术照。

张先生打开箱子后,发现里面有4个制作十分精美的相册,其中3个大的2个小的。经其同意,媒体记者粗略数了数总共有40余张各色艺术照片。张某摆着各种不同的POSE,或戴着帽子,或与向日葵合影,张张精美艺术照折射出她对美的追求。

图片张某当年拍摄的艺术照

张先生说,当年端午节前女儿提着那个红色箱子回家,问她里面装的是什么,她只淡淡地说是照片,至于是怎样拍摄的,她没有回答。

后来得知,2012年4月下旬,张某到位于四川宜宾大观楼旁的某影楼预订了一组艺术照,同年5月19日去那里拍了照片,全套费用大约5000元。

相识:

网上认识后周克华窜至女友老家租房同住

张先生曾介绍说,他育有一女一子,女儿初三年级尚未读完就辍学了,呆在家里显得心烦意乱,还与母亲吵架。后来,她随村子里的人南下到东莞打工,因年龄尚小,工厂不敢收她,只得到当地一些小作坊打零工维持生计。

母亲则称,女儿挣的钱只够自己花,在东莞打工一年后回到宜宾老家。后来在家人劝说下,留在宜宾城里找到了一份给瓶子贴标签的工作,每月有近千元收入。

至于女儿是如何与周克华相识的,他们并不知情。

然而,当初周克华被击毙后记者曾赴四川宜宾采访,权威知情人称他俩是在网上认识的,后来周克华窜至四川宜宾与女友张某幽会并给她租房居住。

当时,位于宜宾市宜庆西街的某小区外面贴有一则“安民告示”,称公安部A级通缉犯周克华已被重庆警方击毙,2012年3月至6月,周克华曾和女友张某租住在该小区,“再次提醒小区常(暂)住人员:随时提高识别能力,加强防范,确保小区安全,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报警110。”

该小区一名门卫告诉记者,同年8月15日下午,重庆几位民警到小区调查,离开后他们便贴出该告示,“房东曾告诉我,当时房租每月400多元。”

记者看到该房屋大门紧锁,有邻居回忆说,曾看到过周克华与女友手牵着手显得很亲热的样子。

当初有媒体报道称,周克华在宜宾期间经常昼伏夜出,喜欢上网,长期泡网吧,曾计划在宜宾作案,后来因种种原因放弃该念头。

后来,张某来到重庆,在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租房居住。

记者曾在现场看到,那是三幢略显破旧的小楼,边上有一棵葡萄树,各种电线在小楼门前胡乱交织,那里楼靠楼,房挨房,但显得安详静谧,一条小路从屋旁直通与嘉陵江汇合的溪水沟河,河畔是一大片未开发的杂草丛生的草地,那里紧挨着重庆内环高速,那样的环境对想躲藏或逃跑的人来说地形极其有利。

进入小楼,沿着黑黢黢的楼道登上一级台阶,推开右手旁的门便出现一条走廊,黄色木门上面当时贴有警方封条,门锁已经不在,只留下一个锁孔,透过锁孔看到屋内极其简陋,只有一张床和一个衣柜,留有砖孔的窗户上镶嵌有一台排风扇,一道墙将房间分成两块。那里就是张某与周克华经常联系的地方。

房东曾介绍称,每月房租300元,房间大约有20平方米。

犯案:

犯掩饰犯罪所得罪和窝藏罪一审被判5年,当庭表示不上诉

当初记者采访时,张某的父亲称,2012年8月14日下午,当地李端派出所与重庆警方来到他家,要求配合调查女儿的情况,“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她可能涉案了。”

母亲则称,有一次女儿回老家住了一晚,第二天称要独自到重庆去治病。在她的印象中,女儿此前根本没有去过重庆。

她说,女儿到重庆不久,每隔几天都会主动给家里打电话,“每次都显得很匆忙的样子,说几句话就挂断了,最近一次给家里打电话大约在事发前10天,当时她与平常一样没有说什么特别的话。”

当得知女儿出事后,夫妻俩马上给她打电话,但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

他们不知道的是,事发后女儿张某已被重庆警方刑拘,羁押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看守所。

后来,检方指控张某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窝藏罪,建议法院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1月15日,此案在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张先生和妻子赶到重庆旁听该案,这时他们才见到女儿。同年3月22日上午,沙坪坝区法院一审宣判称,张某犯掩饰犯罪所得罪、犯窝藏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1万元。她当庭表示不上诉。

现状:

出狱回家后不久结婚,目前育有一儿一女

如今12年过去了,早已物是人非,周克华的女友张某也于2017年出狱回家,她现在情况如何?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当初张某父亲留下的手机号码,电话打通后是一名女子接的,当记者说明情况时对方立即吼道“你打错了。”

当地李端镇政府一名知情人士称,张某出狱回家后嫁到了另一个地方,后来育有一儿一女,平时她在家带小孩,丈夫在外打工挣钱,公公婆婆身体不太好,一家人日子过得有些艰难,目前当地政府还在想办法给予他们适当的帮扶。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申晓渡 编辑 董琳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