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虚假诉讼的防范与打击工作,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贯彻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广泛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诚信诉讼,坚持打击虚假诉讼和保障当事人诉权并重的理念,积极构筑多主体参与、多环节防范、多措施打击的虚假诉讼治理体系。
张某、刘某恶意串通、捏造事实提
起民事诉讼构成虚假诉讼罪
2022年张某在另案张小某与满某的借贷关系中做担保,后张小某无力履行义务,张某担心自己会因担保被起诉执行其资产,遂与刘某预谋以虚构借款70万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立案后,二人再次故意作出虚假陈述,并以同意调解为由,骗取鄢陵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的司法确认书,并以此为执行依据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刘某要求法院查封张某名下的房产、存款等财产,并予以强制执行。
鄢陵县人民法院认为张某、刘某恶意串通、虚假陈述、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意图通过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妨碍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民间借贷案件是虚假诉讼的高发领域,部分债务人或担保人“自作聪明”通过捏造事实或者虚增借款金额,虚假陈述等行为,企图通过虚假诉讼形式进行逃废债。本案中张某与刘某虚构借款70万元,意图逃避债务,获取非法利益,性质恶劣,构成虚假诉讼罪,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虚假诉讼不但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诉讼秩序,妨碍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影响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人民法院必须要以高压态势进行严厉打击,才能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心理期待。
下一步,鄢陵县人民法院将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推进虚假诉讼的治理工作;强化在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全链条对虚假诉讼进行甄别和防范;强化通过刑事打击、民事处罚和司法建议等手段对虚假诉讼进行打击和治理,不断健全和完善防范与打击虚假诉讼治理体系,全力推进诚信鄢陵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
来源:鄢陵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