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巴学国被“双开”,曾在当地多个乡任职

12月12日,甘孜州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日前,经稻城县委批准,稻城县纪委监委对稻城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巴学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巴学国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采购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巴学国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稻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稻城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巴学国开除党籍处分;由稻城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10月24日,甘孜州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稻城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巴学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稻城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简历显示,巴学国,男,彝族,1979年10月出生,四川九龙人,大学学历。2001年12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12月至2006年11月,在稻城县巨龙乡卫生院工作;

2006年11月至2013年12月,历任稻城县巨龙乡副乡长,巨龙乡党委副书记,省母乡党委副书记,蒙自乡党委副书记、代理乡长,蒙自乡乡长;

2013年12月至今,历任稻城县人民医院院长,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潘莉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