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张店区全域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摊点,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禁放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为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更好地维护市民安定有序的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噪音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守护蓝天碧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张店区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张店公安分局、张店区商务局、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和各镇办将对所有批发市场、商铺等区域进行巡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可拨打电话对违法违规制作、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举报,环保举报电话:0533-2866174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违法销售举报电话:0533-2270801(张店区应急管理局);违法燃放举报电话:110(张店公安分局)
全域禁放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徐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