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安部通报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中午11点半,人民日报全文刊发。
根据公安部通报,今年以来,共侦破案件900余起,抓获嫌疑人5000余名,全力挤压“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今年的公安部打击“网络水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已经通报了大量案例。此次,公安部在12月收官之时发布的“十大案例”,更有案例典型性和参考价值。在此,做出分析解读——
一、山东枣庄公安机关案件:某传媒公司为吸粉引流,购买大量已实名登记的自媒体账号,利用人工智能工具编造谣言信息并批量发布,累计发布视频、图文300余万条。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7名。
二、广东广州公安机关案件:叶某某等人为赚取网络平台流量收益,招募兼职人员注册自媒体账号,利用人工智能工具改写热门文章,批量发布虚假信息,累计发布引流图文信息50余万篇。已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解读:
关键词在于“人工智能工具编造谣言”。由此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对AI生成式的造谣新形式,以及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将其列为“十大案例”之首。
在宝际法律咨询公司为企业开展的黑公关调查挖掘工作中多次发现,在一些流量推荐机制的平台,黑公关组织者利用AI生成海量不实信息,在平台海量发布,借助于算法推荐,使谣言被大量真实用户看到。
这种集中发布的不实信息,根据失实侵权的程度,很可能成为报案后警方立案侦查的抓手。
三、浙江温州公安机关案件:组建洗稿团队,利用人工智能工具翻炒旧闻,导致大量不实信息在网上扩散传播,非法获利200余万元。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
解读:
这类网络水军,通常是通过编造内容骗取平台流量,进而骗取流量补贴。内容多半属于社会新闻,所以被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政府部门重视。但和企业关联性不大。
四、江西抚州公安机关案件:搜集大量企业负面信息网上发布,威胁受害企业索取钱财,敲诈企业100余家,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五、河南南阳公安机关案件:宋某某等人冒充记者身份,租用网站版块,网上编造发布负面帖文及视频2000余条敲诈勒索。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解读:
这两个案例,属于老套路。都2024年了,还想干《天下无贼》里范伟拿着个斧子就“打打打劫”,这路子已经越来越走不通了。
六、浙江台州公安机关侦破范某等人刷单炒信案。
七、江苏宿迁公安机关案件:购买多款“群控”软件和大量手机,非法操控大量网络账号,长期为网络直播行业、“饭圈”群体有偿提供虚假转发、点赞、评论等刷量控评服务,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已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八、四川内江公安机关案件:在网上打着“躺赚”噱头招募人员,诱导网民缴费入会,并根据缴费金额分配职务,组织大量人员在直播间挂榜互动以及虚假购物好评,人员规模已达到10万余人。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
解读:
本质上,这三个案例属于一类,都是“控评”类。值得注意的有三点:
1:并不是只有发负面帖,才算水军犯罪!我相信,“饭圈”花钱冲上去的那些热搜,基本上都是正面的。但只要发布的是虚假内容,就都会被视为不实信息,正面的负面的,一视同仁。
在这点上,网络直播行业、电商行业、C端商品的市场营销部门,都值得好好学习研究一下。并不一定是正面传播的文稿、帖子一定不能再发了,而是一定要吃透法律法规,深入了解政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的最新办案思路和理念,将内容营销合规化,不给单位找麻烦,也别给自己找麻烦。
2:案例中提到的“网络直播行业”、“饭圈群体”、“在直播间挂榜互动以及虚假购物好评,人员规模已达到10万余人”这三组关键词值得高度关注。
说白了就是,网络直播行业的水军行为,目前是公安机关紧盯、严打的对象,尤其是直播间挂榜互动和假购物刷好评。以后谁在这两个领域,依然不注意法律风险,我行我素,你就悬了。
为什么要管你?因为情况太严重了,仅这一个通报案例,公安就发现“人员规模已达到10万人”。
而“饭圈群体”则成为另一个被公安机关紧盯、严打的对象。这也是个新风向、新提法。其实当下有的平台,很大程度上靠的就是娱乐明星、刷量水军营造出的红红火火的流量氛围,假流量,那海了去了。如果对“饭圈群体”的水军行为全面严打、一直持续成为常态,对整个文娱相关行业乃至平台,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3:上述通报的案例说明,当下,公安机关不仅仅打击“群控”这种机刷水军,也严打“人工水军”。这个提法,也是比较新的。以后,组织大量人员做各种水军动作,比如人工点评赞、小号海量发虚假帖文、找一大帮人帮你去瞎投诉,都会被警方按照非法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处理。
九、江苏镇江公安机关案件:接受文娱、电商等从业人员委托,利用网络平台漏洞,实现所谓“舆情优化”目的,有偿删帖1万余条,非法获利200余万元。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
十、辽宁锦州公安机关案件:西某等人招募300余人,在国内多家知名汽车测评平台有偿提供所谓“舆情监测”服务,根据特定话术模板发布“吹捧”帖文,通过特定方式删除或下沉网上负面帖文,累计发布40余万条虚假评论,删除负面评论1000余条。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解读:
案例九当中,所谓的“舆情优化”显然是指SEO。案例十,名为“舆情监测”,实则出事的也是SEO这块。
通报案例中的几个表述,值得关注:
“利用网络平台漏洞,实现所谓舆情优化”、“下沉网上负面帖文”。说白了就是用“技术屏蔽”的方式删稿,或利用技术手段实现对平台收录排序算法的干扰。从法律上看,该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和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的竞合。
而所谓的“根据特定话术模版发布吹捧贴文”,这不是就是SEO团队根据甲方的需求发正面稿嘛,为什么也算是违法犯罪行为?如前所述,警方认为,在没有实际购买、体验、使用等行为的情况下,凭空捏造、撰写发布虚假文案,其内容均非网络用户的真实体验,误导公众,这就属于传播网络不实信息,应被法律惩治。
SEO这块,被公安部放上两个案例公开通报,属于首次,值得所有企业市场品牌公关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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