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一男子无证酒驾到车管所办理业务被处罚

近日,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到重庆潼南交巡警支队办理车辆业务,民警发现其身上弥漫着浓烈的酒气,一边稳住对方,一边借打电话之由叫来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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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陈某进行酒精测试(潼南区公安局供图)

面对民警的询问,当事人陈某神色慌张,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民警对陈某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并且陈某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证据面前,陈某承认了其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

据调查,陈某中午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之后想起要办理车辆业务,便抱着侥幸心理,骑着摩托车来到车管所,没想到被民警发现。

最后,民警依法对陈某无证驾驶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潼南区公安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