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文明殡葬 ‌共筑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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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文明殡葬   

 共筑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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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习俗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倡导文明、‌俭朴、‌节约的殡葬改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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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大力推行殡葬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地区以土葬为主,‌但土葬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易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传统殡葬礼仪中的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现象,‌也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不利于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因此,‌殡葬改革应运而生,‌旨在通过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提倡文明、‌俭朴、‌节约办丧事。‌不仅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还能减轻经济负担,‌树立良好的社会文明新风尚


积极推进火葬



‌火葬作为殡葬改革的方向,‌能够有效减少土地占用,‌节约自然资源。‌同时,‌火葬还能避免疾病传染和水源污染,‌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


推广绿色殡葬



‌鼓励采用树葬、‌花坛葬、‌壁葬、‌海葬等绿色殡葬方式,‌减少土地占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些方式不仅环保节地,‌还符合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破除丧葬陋习



‌改革旧的殡葬礼俗,‌破除看风水、‌选坟地、‌搭灵棚、‌摆路祭、‌出大殡、‌打幡摔盆、‌烧香化纸等迷信和铺张浪费现象。‌提倡文明、‌俭朴、‌节约办丧事,‌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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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条例




树立文明新风




《殡葬管理条例》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规范丧葬环境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严禁散埋乱葬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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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引领示范




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党员、干部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



带头文明绿色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党员、干部应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方式缅怀故人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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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甘露
校对:马芮华
责任编辑:李炳辰
监制:胡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