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12月9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新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免去李兴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刘高聪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左丽琼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4129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新平县人民政府县长施文提请:

决定免去吴建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锁闻金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4年12月9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新平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云艽提请:

试用期满,任命白洁琼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李兴伟等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的决定

(2024年12月9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李兴伟等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确认李兴伟、吴正好的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李兴伟、吴正好代表资格终止后,其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终止,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备案。

  • 来源: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编辑:李运兰

  • 审核:尤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