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检察院“三聚焦三强化”不断提升 检委会履职质效

近年来,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不断加强和规范检委会建设,围绕提升检委会审议决策质效,推行“三聚焦三强化”工作举措,以检委会“头雁”示范作用,有效带动全院整体业务质效实现新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24年5月,该院被南阳市检察院评为2023年度全市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聚焦程序规范,强化会议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例会制度。在以例会制落实检委会召开频次的基础上,由检委办每周向各部门督促、收集拟提请审议的案(事)件,并提示承办人规范制作审查报告等文书和做好会议汇报准备,保障议题及时被推送审阅和会议按期召开。二是严格落实会前审核制度。对于提请检委会审议的议题,由检委办认真做好形式审查,确保议题格式规范、内容完备、重点突出。同时,由议题审核小组进行实体审核把关并提出意见,供承办人和检委会决策时参考。各类议题提请质量明显提升,实体审查率也达到100%。三是严格落实反馈制度。检委办对检委会审议的议题建立台账,督促议题承办人及时执行检委会决定并在执行完毕后五日内完整移送反馈文书;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及时向检察长报告。每年初向检委会专题报告上一年度各项议题的执行落实情况,确保检委会决定得到全面高质效执行落实。

聚焦审议决策,强化专业能力提升。一是加强集体学习。以实际办案需求和提高检委会“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综合履职审议能力为导向,谋划确定年度学习计划,并采取领学文件、融合案例解读、观看专家讲座以及检委会(扩大)等方式,不断增强学习效果,提高检委会的审议决策能力。二是加强信息化应用。一方面对于案件事实证据复杂、涉案人数众多的案件,要求承办人汇报时采取PPT、表格、法律关系图或思维导图等方式,帮助检委会委员能够更全面、准确地发表意见。另一方面,加强无纸化办公系统应用,减少不必要的流转环节和重复操作,使大家更便捷、更聚焦于研究、讨论案(事)件,提高检委会的审议讨论质效。三是选优配强检委会人员力量。充分发挥检委会委员业务专家、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提升青年干警的业务素能和实践经验。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新补充了5名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员额检察官为检委会委员,进一步增强了检委会的专业决策能力。

聚焦检察管理,强化依法综合履职。一是优化业务管理。充分发挥检委会作为一级最高办案组织和业务决策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发挥办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作用的同时,将业务质效分析、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内容纳入检委会审议内容,推动形成精研业务、抓实重点的业务管理导向。二是做实案例研究。将检委会审议与典型案例培育有机结合,一方面对于审议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纳入检委会决定的督办清单,督促业务部门做好典型案例的培育打造;另一方面,要求检委办对于常见多发类案、疑难复杂个案进行梳理,推进形成“发现类案-撰写案例-指导办案”的典型案例培育新模式。2022年以来,先后获得最高检七厅典型案例1件、省院检委会审议确定的典型案事例4件。三是延伸社会治理。责成检委办定期对审议议题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积极发现议题较为集中或者多发的案件领域,开展针对性调查研究,助推优化社会治理。比如,针对某商业银行涉信贷方面的刑(民)事案件多发,指导业务部门联合向该银行制发加强信贷管理和风险防控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相关建议内容获得该银行高度认同,目前已正在整改落实中。